据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最新消息,为使消费者更好地了解食品的相关信息,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拟对《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进行修订。
标签作为食品的身份证明,是向消费者说明有关食品特征、成分和功能的主要载体,也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大部分国家都对食品标签分别制定了法律、法规及标准,并授权政府行政部门监督实施,体现了各国对食品标签管理的重视。
据食品伙伴网舆情监测数据显示,仅2016年下半年共监测到“食品标签”、“营养标签”相关新闻报道28512条,论坛2587条,微博原发、转发21199条,微信45424条。从中可以看出,“食品标签”、“营养标签”舆论关注度较高。
自2013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的司法解释出台后,职业打假人纷纷对准技术含量不高的标签打假,甚至标签中的错别字、大小写问题都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GB 7718为由提出十倍赔偿,并得到法院支持,很多中小企业叫苦不迭。食品企业因打假被迫赔偿金额成倍增长。企业在赔偿的同时,往往还被监管部门处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经济上的损失和时间、精力上的消耗,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和销售的正常运营。根据部分监管部门统计结果显示,职业打假涉及包装标签问题的索赔案例比例最大,直到新《食品安全法》出台,新法加入了标签瑕疵条款,标签打假的势头有所遏制。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食品安全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修订,关系到食品企业、消费者、监管部门和打假人的各方利益,修订负责部门也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修订工作之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专门分别设计了针对食品从业者和消费者的调查问卷。希望通过全面的调查,了解食品企业和消费者对食品标签标识的需求,以综合各方观点,提高标准的合理性,让标准既起到推动行业良性规范发展,又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时间:2017-04-14 来源:食品伙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