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过剩产能应多关注“机会成本”

淘汰过剩产能

  4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2017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会议指出,要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三去一降一补”改革任务取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尤其要注重通过完善职工安置、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政策及市场化退出机制促进化解过剩产能,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随着去产能的不断推进,国内相关企业之间恶性竞争有所缓解,钢铁等大宗商品价格出现上涨,“僵尸企业”死灰复燃的消息不绝于耳。 
 
  地方政府出于就业等维稳方面的考虑,通过财政持续为僵尸企业输血;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贷继续向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贷款,观望着政策会不会出现反覆,“僵尸企业”能不能“起死回生”……“三去一降一补”已经进行了三个年头,在一定程度上仍未形成上下一致的共识与合力。 
 
  4月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尤其要注重运用市场化退出机制化解过剩产能”。回顾此前关键节点的相关表述,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严格控制增量”;2016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用“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代替了“尽可能多兼并重组”的表述,同时“防止……死灰复燃”;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僵尸企业’……坚决淘汰……落后产能,严控……新上产能。” 
 
  对比这三年有关“去产能”的权威表述,可以看出,在方式上,由“尽可能多兼并重组”到“更多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体现出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的转变,这也意味着“拉郎配”、“背锅”式的重组会减少;在淘汰落后产能和防止新增产能方面,政策“去产能”的态度越发坚定。 
 
  据报道,国资委梳理出的需要专项处置和治理的央企级别“僵尸企业”就有2041户,涉及资产3万亿元。资源是稀缺的,所以需要在不同的用途上进行配置。“僵尸企业”占用着土地、资金、能源等大量资源却不产生效益,就像肿瘤之于有机体,放任不管会侵蚀掉整体的健康。 
 
  经济当中不只有投出去不能收回的“沉没成本”,还有“机会成本”。手中有决策权的人在进行选择时,应当评估一下花出去的钱如果用在其他方面能带来多大的收益。关注“机会成本”而非紧盯“沉没成本”,既有利于顺利去产能,又有助于及时止损,为政府债务和金融机构贷款等“去杠杆”。 
 
  即便如此,很多时候也是知易行难。去产能、处置“僵尸企业”需要妥善处理职工安置,完善债务处置、资产处理等政策,是实实在在的“硬骨头”。此外,去产能更需要社会保障、货币政策等相关政策密切配合,以改变预期,扭转旧的路径依赖。 
 

[时间:2017-04-11  作者:范戴芫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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