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涉VOCs排放企业,不达标的绝不放过!合格奖补

VOCs

   近日,我市制定了《廊坊市2017年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达标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集中治理VOCs企业,不达标排放的绝不放过。

  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包括医药制造、石油炼制、石油化学、有机化工等11个重点工业行业以及餐饮油烟、服装干洗、汽车维修等生活服务业。方案要求,对无任何环保手续、装备水平低、污染重、治理无望以及拒不安装治理设备的企业,予以关停取缔。特别是对香河县的小家具作坊、文安县和霸州市的小板厂、三河市和安次区的小印刷等涉VOCs排放的“小散乱污”企业,纳入《全市淘汰传统产业落后产能工作方案》,集中清理取缔。
 
  按照方案,我市将对已经开展达标治理的企业,进行环保验收,合格的企业将给予阶梯奖补资金支持;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自今年起,实施停产治理,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可享受阶梯补贴资金支持。对未进行治理、不能满足省地标要求或治理无望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或取缔。
 
  方案同时要求,我市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要制定本辖区VOCs治理工作方案,拉出任务清单,一是应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清单;二是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清单;三是应治理改造的非重点企业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迅速开展工作,完成治理任务。
 
  我市将今年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任务将列入年度考核计划,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按照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考核问责办法予以问责。市大气办将以工业用电量下降比例来衡量关停、取缔的工作力度。

[时间:2017-03-27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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