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散乱污”企业
记者从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获悉,为持续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河南将在2017年5月31日前,依法整治取缔全省现有的27300家“小散乱污”企业,扶优限劣,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据悉,整治取缔的重点是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石灰窑、砖瓦窑、水泥粉磨站、废塑料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黏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要求,涉及国家2011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淘汰类重污染项目,以及应淘汰而未淘汰的污染严重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工信部门负责核查取缔,严禁异地转移。
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工商部门、环保部门、国土部门、质监部门分别负责核查各类“小散乱污”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环评手续、用地合法性审查、质监手续,全面整治取缔手续不全的污染企业。
2017年5月31日起,对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改和有机化工、餐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未按时限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以及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污染物排放不达标,污染环境严重的,由环保部门负责依法责令其停产限期治理,逾期治理不到位的责令停产关闭。
据介绍,受到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将被取消现有生产经营资格和生产条件,做到断水断电、清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四个到位”。
[时间:2017-03-27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