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减少过度包装要有激励政策

过度包装

  广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晒出今年的立法计划,其中包括《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令人关注的是,为确保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正在制订的这项新规拟纳入化妆品、保健食品、茶叶、酒类、月饼、粽子等商品的包装行为限制性规定,还将要求住宿、旅游、餐饮等行业经营者必须免费提供可重复使用的物品,餐饮服务场所明示引导不剩菜。

  要实现垃圾的科学分类、环保处置,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从源头上减少垃圾尤其是生活垃圾的产生。正在制订并拟在年内完成三审的《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重点探索如何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垃圾分类正向激励,无疑令人期待。

  随着廉政建设扎实深入地开展,国内市场上的月饼、粽子、茶叶、酒类等商品,过度包装行为已经得到初步遏制,消费者的消费意识已经有所调整。但过度包装现象仍然存在,节庆消费的红火,刺激了厂商竞争,上述现象又有卷土重来之势。还要看到,由于许多保健食品、化妆品属于自费消费项目,并非礼品,其过度包装现象这几年改观并不明显。

  要进一步限制、减少上述品类商品的过度包装,应当分别从生产、销售和消费环节出台有针对性的规定,并且使得这些规定发挥合力,从根本上重塑消费观念。消费环节上,应鼓励消费者购置简装商品,引导消费者重复利用商品原包装或其材料,还可在学校、企业、社区、机关开展“低碳生活之星”的评选活动,让居民“秀”出重复利用商品包装的创意。相信这类正向激励措施,能够加快推动消费者转变观念,远离过度包装。

  相比之下,困难可能更多集中在生产和销售环节,因为厂商有理由担心,如果成为率先行动的少数者,会因为制售简装商品而丧失竞争力。这种情况下,就要细化限制过度包装的规定,确保监管执法到位,还要有相应的激励措施,比如税费减免,又比如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允许企业宣传使用,为之带来口碑收益,从而让其感受到简化包装的好处。

[时间:2017-03-20  来源:信息时报(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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