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印刷复制发行
根据第三十次全国、全省“扫黄打非”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印发<2017年贵州省印刷复制发行监管专项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黔新广发〔2017〕32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今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结合我市印刷复制发行市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主线,牢记职责使命,积极主动作为,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法依规加强阵地管理,做到管理力度更大、标准更严、措施更实,切实维护印刷复制发行领域意识形态和文化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贯穿全年,紧紧围绕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大和省党代会开展印刷复制发行集中清查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内容为:一是出版印制销售重大选题出版物的情况,特别是涉及政治类、历史类、军事类、民族宗教类出版物以及少儿出版物的情况。二是严禁出版印制销售含有诋毁攻击党的十九大,歪曲丑化否定党史、国史、军史、党的领袖、党的基本路线,宣扬历史虚无主义和“港独”“台独”等政治性有害内容,以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出版物和印刷复制品。三是出版物印刷企业(含内资印刷企业)承印验证制度执行情况以及检查印刷委托书备案和验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的情况,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情况。四是发行单位执行出版物进销货清单制度的情况,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的情况。
(一)内资监管
在2017年6月底以前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进行专题整治。市局配合省局对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开展集中检查,对违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的单位予以停办准印证。各区(市、县)要严格按照最新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内容审读,严防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超出发送范围,严防政治导向错误、有政治问题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发送。
(二)印刷监管
1.要对印制含有禁载内容的,特别是政治性有害内容的非法行为,必须立案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该取缔的取缔,该吊销的吊销,该移送的移送。
2.要加大对出版物(含专项内资)印刷企业执行五项制度、印刷委托书备案和验证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情况,以及擅自从事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查处各种违规行为。
(三)发行监管
1.严禁销售含有政治性有害内容,以及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封建迷信等内容的出版物。
2.加强对发行单位执行出版物进销货清单制度情况,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批发企业进、销、存单据,进一步规范出版物企业进货渠道。
3.开展网络发行专项整治。把网上书店纳入日常监管,加大抽查力度,规范网络交易平台及网上书店经营活动。开展对网上书店审批、备案情况的清理检查,严格审验网上书店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等证照,落实网络书店实名制,对擅自从事网络发行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版权保护
在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的同时,要与版权行政执法结合起来,着力查缴盗版盗印文学作品、少儿读物、教材教辅。从严查处高校及周边复印店盗印、培训机构擅自编印教材教辅等行为。对侵权盗版行为,特别是网络侵权盗版行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要依法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侵权案件要移送司法,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组织开展印刷复制发行集中清查行动。各区(市、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在3月5日前、4月10日前、6月份、9月份组织印刷复制发行集中清查行动对辖区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开展重点检查。要认真制定检查行动方案,组织管理执法人员,落实随机检查要求,不提前打招呼、不坐下听汇报,直接进车间、进书店,查台账、核单据,发现问题要现场立案处理。
(二)扎实抓好印刷复制发行单位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各区(市、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除在上述重要时段组织开展好展印刷复制发行集中清查行动外,要持续做好对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日常执法监管工作。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主要负责辖区内出版物(含专项内资)印刷企业、出版物批发单位的日常执法监管,各区(市、县)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辖区内印刷企业、复印打印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进行日常执法监管。南明区要着力做好对辖区内两个出版物批发市场的执法监管工作。
(三)依法查办违法违规案件。各区(市、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要以案件查办为抓手,将集中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合起来,借助当地举报平台和暗访巡查所掌握的情况,受理并核查好广大群众提供的每条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案件线索信息共享力度,依法严厉查办网上网下各类印刷复制发行领域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不法分子。要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对投诉举报多、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指向集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要加大随机抽查的力度,坚决杜绝人情案、以罚代法及重罪轻判等问题发生。要搞好与公、检、法等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形成统一的打击口径和联动配合的工作机制,主动应对好案件查办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严惩不法分子,不断提高案件查办审结质量和水平。
(四)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推进印刷复制发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取消违法违规企业申报小微企业扶持、产业发展扶持项目等资格,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资格。推动部门之间监管信息共享,实现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限”。要积极开展行业自律,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学习交流。同时,各区(市、县)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力量,完善“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印刷复制发行监管是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极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区(市、县)要始终把执法监管工作放在意识形态管理工作的首位,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和带队参加集中清查行动。
(二)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市、县)要全面部署本辖区的监管工作,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建立监管责任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区(市、县)要认真做好辖区内印刷复制发行单位的法规宣传教育,向经营户发放、讲解法规宣传资料,并加强对印刷复制发行单位负责人法规宣传培训,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
(四)做好总结报告。各区(市、县)、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一是要及时向市局报送集中清查、专题整治情况及查办的典型案件(见附表);二是要在2017年10月25日前向市局报送2017年印刷复制发行监管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检查行动开展情况、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情况以及工作措施、成效,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
省局将对各地开展清查和专题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将各地开展检查的有关情况进行通报。
市局将比照省局模式适时对各区(市、县)开展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对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花溪区、白云区、乌当区等重点地区重点督查。
联系人:邹靖,0851-87989970
[时间:2017-02-27 来源:贵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