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卫计委规定消毒餐具应独立包装

餐具包装消毒餐具

  西安市卫计委出台《西安市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规范》,规定消毒餐具应独立包装并标注消毒日期、使用期限。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是指具有固定的餐(饮)具集中清洗消毒场所、具备消毒服务的条件和能力、为餐饮服务单位或公共场所提供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并应取得有效工商营业执照。规定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选址不得建于居民楼内。距离露天垃圾堆、粪坑、污水池、非水冲式厕所等污染源30米以上,环境整洁。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厂区划分生产区和非生产区。生产区、非生产区应合理布局,做到功能分区明确。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配置清洗-消毒-烘干-包装一体机。开展筷子清洗消毒的服务单位还应配备筷子专用清洗消毒设备。

  包装间须设置有效的空气消毒设施。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在洗涤、消毒、包装等处理过程中,不得使用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的消毒剂、洗涤剂、包装材料及存放容器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应使用独立包装袋密封包装,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且真实有效。

  保持生产记录完整,保证溯源,不得随意涂改。记录保持期限不得少于产品有效期满后3个月。

  建立集中消毒餐(饮)具配送(销售)台账,记录配送餐(饮)具的种类、数量、消毒日期、配送日期,以及配送单位名称、食品经营许可证号、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生产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上岗后每年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或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该项工作。

  各区县卫计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抽样检验。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检测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将结果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时间:2017-01-13  来源:华商报]

黄品青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