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融合:改变,还是重塑?

出版融合

   出版融合,是出版业响应国家号召、履行行业责任的迫切要求,也是我们自身谋求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2016年,出版社各显神通,在产品、渠道、服务等环节利用新技术手段、联合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发出版资源,融合之势蔚然成风。

 
  那么,融合发展给出版社带来了多少收入,又创造了多大利润呢?
 
  许多出版社借助新媒体风潮,拓展社群营销、网络直营,创新宣传推广方式,发现了图书销售的新天地,确实提升了销售收入。这部分新增收入,能否抵消传统渠道的收入萎缩,同时新渠道的拓展成本和利润如何,是新现象的“另一面”。
 
  新媒体平台与投资人,是逐利的,他们对利润的渴望并不低于出版业,有时高到令“走出书斋”的出版人咋舌。除非是出版社自建新技术平台,否则第三方平台或技术对经营收入的分成要远远高于实体书店和传统批发商,少数第三方凭借技术障碍或者隐形垄断,提出了相当苛刻的分成要求。出版社开拓新渠道的话语权,亟待加强。
 
  数字出版近年来持续增长,从单一的纸质图书扩展到电子书、有声书、视频动漫、影视剧乃至手机阅读、大数据等全媒体、全载体形态。数字产品可以省略传统印发等诸多环节,成本低,利润高。
 
  2016年,少数同行凭借掌握的热门IP,涉足影视开发,收益颇丰。大多数出版社的数字出版,则依托第三方平台,被动分成,年收入在总收入中占比可以忽略不计。少数出版社的数字出版业务尚处于“一把手号召”阶段,面临版权整理、电子文件转化等诸多障碍。编辑人员静候在数字出版的门口,一脸茫然,离“产品经理”、“内容服务商”的要求还很远。数字出版尚未撼动现有的编辑策划出版模式与思维。
 
  不少出版社在2016年建设成功了融合发展的项目,有数据库、有出版融合实验室、有新媒体营销平台,提出了“生态出版”、“智能出版”等等概念。这些项目面临着之后运营维护的重任,其持续盈利能力等待市场的检验。融合发展项目与出版社原有经营业务的衔接,能否形成新的经营收入主体,也是建设者需要冷静思考的问题。近年来,国家重视出版融合,投入了诸多财政扶持资金,为出版行业渡过改制后的困难期、试水新媒体浪潮提供了扎实的资金基础。随着财政资金从扶持转变为参与经营,新生的诸多出版融合项目的运维、盈利能力尚需实践检验。
 
  新媒体新技术的浪潮,裹挟着出版业。少数同行在融合发展、多元经营方面走在了前列,双效益颇丰,可以视之为出版融合的领跑者。大多数出版社,尤其是刚刚走出旧体制机制的传统出版社,是出版融合的跟随者。领跑者试错后获得的成功,是跟随者前进的方向。有位社长说的好,我社的数字出版每年回不了几万块钱,但这块业务必须做,因为它是大势所趋。还有少数出版社尚未涉足新浪潮,保持传统编印发业务,或出版自费出版物,或依托主管主办单位争取资源。无论何种类型,大家的现状都是各自最现实、最舒适的生存方式。
 
  绝大多数出版社的主体收入,还来自图书销售。而图书销售的利润,并没有随着融合发展的推进而得到提升。相反,图书利润在实体书店和新媒体渠道的双重压力之下有进一步压缩的趋势。出版业的钱还是那么难赚。即便是之前利润无忧、有教材教辅资源的教育类同行,想必也遭到了在线教育、网络题库的冲击。
 
  融合发展给出版业带来了崭新气象,改善了少数领跑者的经营状况,却并没有改变以图书销售为主、图书利润走低的行业现状。融合发展、多元经营乃至资本运作,正迅速“改变”着我们这个古老的行业,但远未达到“重塑”的程度。
 
  出版融合的领跑者,几乎都是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高的出版单位。而跟随者和观望者,往往专业化、市场化程度递减。融合与转型,是大势所趋。暂时落后者不妨将融合发展与专业化改革、市场化改革结合起来,用改革推进融合、用融合带动改革,找到自己的转型之路。

[时间:2017-01-04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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