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发布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座谈会在京召开,同时印发《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规划发展司相关负责人强调了实验室建设的意义与要点并介绍了实施细则相关情况,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信出版传媒集团等20个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与会。

  据总局规划发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多年来出版融合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亟需深层次突破和全方位推进。评审出版融合发展实验室是总局推动出版融合的重要举措,要切实发挥好重点实验室在应用研究方面的4个功能:一是创新功能,创新技术、产品、业态和产业发展模式;二是转化功能,实现实验室成果商业化、产业化、市场化;三是交流功能,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科技、产业信息流动;四是人才培养,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市场运作、具备科技背景的出版融合管理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同时印发的《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对实验室的运行与管理作了规范,包括实验室的定位、主要任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依托单位职责、具备条件、研究课题、评估与退出等多个方面。总局规划发展司相关负责人着重强调了实验室的扎实落地,对实施细则中的10个具体条文进行了重申,如实验室要有独立的人事财务权,科研硬件要着力保障,实验室“一年一检查,两年一评估,不合格一年整改,整改不合格撤销”等。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人民教育出版社、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辽宁出版集团、中文传媒等单位介绍了实验室建设的相关经验和看法。

[时间:2017-01-03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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