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进“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项目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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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临近年底,该局专门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我区“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扎实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入选“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物规划的29个重点出版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据了解,由内蒙古自治区申报的“蒙古部落史研究丛书”、《草原丝绸之路从这里开始》、《中国蒙古族民歌大全Ⅱ》(CD)等29个项目入选《“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为此,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专门下发通知,从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强化质量监管、建立考评机制、完善动态管理、强化宣传推广6个方面,对各出版单位明确了具体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通知指出,各出版单位要深刻认识实施“十三五”国家重点出版规划的重要意义,组织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对规划项目任务、责任部门、保障措施、工作进度等作出具体安排。同时,各出版单位要建立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做到人员(社领导、项目负责人、责任编辑、作者)、资金、时间“三落实”,规划实施工作与出版资助、评奖推优、业绩考核等衔接。在定期考评的基础上,通知明确规定,对规划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按时完成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项目,将予以撤销,并组织策划新的优质选题,不断优化内蒙古自治区出版规划项目的结构与品质。
 
  通知要求,各出版单位要把做好出版规划工作作为实施出版精品战略、打造精品力作的重要抓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把好书稿统筹、编辑加工、装帧印刷等环节的质量关,确保规划项目的出版质量,属于重大选题范围的须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要密切跟踪规划项目落实情况,对未及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预期工作目标的单位,将予以批评通报,并限期整改;对组织有力、工作积极、成效突出的单位,将予以表扬激励。

[时间:2016-12-15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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