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消息:截至今年10月末,丽水林权抵押贷款累计发放169.7亿元,余额52.6亿元,总量居浙江省第一。
2012年,丽水成为了全国第一个由央行批准的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2016年,丽水被国家林业局设立为全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
事实上,早在2006年,丽水便开始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探索。十年来,这场农村金融改革给丽水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7年低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的3869元增长到13635元,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数近3000元。
而作为试点,丽水的任务除了要改善当地“三农需求大、融资难,城乡差距大、普惠难”的问题,还要为全国其他地方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因此,丽水在林权的确权发证、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交易流转、司法处置等各个环节都需要建立相应的、一整套的机制体制。
这,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一棵棵活树变“活钱”
丽水市是浙江省最大的林区市,全市林地面积2193万亩(约占浙江省1/4),森林覆盖率达80.79%,森林总蓄积量约为8000万立方米(约占浙江省1/4)。
如果按照每亩山林价值1000元计算,理论上能够盘活的资产总量超过210亿元。但由于法律限制,农民的林地并没有完整的物权,特别是不具备完整的所有权和担保物权。因此,以往丽水的农民只能是“守着青山过穷日子”。
如何让这一棵棵活树变“活钱”,丽水开启了林权抵押贷款的改革浪潮。
根据林权抵押贷款的特点,丽水设立了市、县两级林权管理中心、森林资源收储中心(下设林权担保基金,为林权抵押贷款提供担保)、林权交易中心和森林资源调查评估机构的“三中心一机构”。
2009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财政部、银监会、保监会、国家林业局等五部委通过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国全面开展林权抵押贷款提供了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指导。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9月末,全国金融机构林权抵押贷款余额为847亿元。“林业是长线投资,最突出的问题就是流动资金不足。”浙江兴南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骆美强表示。
得益于林权抵押贷款,该公司2008年从当地农业银行获得了1000万元的贷款(后增加至2090万元),并发展成为了“浙江省林业龙头企业”。去年,该公司实现产值9100万元,联系附近农户2600多户、给农户带来了户均1000元的收入增加。
创新村级互助担保
2013年9月5日,龙泉市(丽水下属县市区之一)上垟镇花桥村村民郑自友在龙泉林业局林权管理中心领到首张龙泉乃至全国的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根据相关规定,该证是林地流转受让方实现林权抵押、林木采伐和行政审批等事项的权益证明。
“以前村里贷款很困难,村民贷款5万元以上,需要找夫妻担保,(时常)老公愿意,老婆不愿意。再一个,(发生不良)处置也很困难。”郑自友说。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最担心的莫过于产生不良贷款。2014年,丽水中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农村“三权”抵押工作提供司法保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但法律程序的实践仍存在很多困难。
为此,丽水开始探索“林业部门转移到村一级处置”的机制。2014年3月26日,龙泉市农村信用社上垟分社和上垟镇花桥村合作,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农村村级担保组织“惠农担保合作社”。
该担保合作社由该村两委委员、有积极性的村民自筹担保资金60万元(后增资至80万元)设立,实行封闭式运行,农村信用社按最高不超过担保金10倍额度向农户发放贷款。
该村村民若有贷款需求,只需缴纳担保贷款金额的1.68%(年)作为手续费,以林权作为反担保物即可,不用再找人担保,同时还能享受一定的利率优惠。更重要的是,对金融机构来说,如果出现不良,在二级市场上流转较难的林权在村内较为容易实现流转。
数据显示,该担保合作社至今累计为农户发放贷款担保230笔1838万元,花桥村的贷款满足率由不到50%提高到98%。
三年前,上述村民马上德便是通过该村的担保合作社获得了一笔10万元的贷款。随后,他用这笔钱办了一个木材加工厂,第一年赚了10万元,第二年、第三年又分别赚了20万元,到目前累计赚了50万元。
[时间:2016-12-14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