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兖州:扎实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水污染防治

  为实现“南水北调输水干线水质全面、稳定达到Ⅲ类标准,水质安全得到充分保障”的总体目标,兖州区按照《济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部署,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治污措施再精准。强化审批把关,严格环境准入,从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督促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全部取缔。在巩固提高COD、氨氮等指标治理水平的基础上,深度开展色度、总磷和无机盐等特征污染物指标深化治理。加快污水处理主管线建设工程工作进度,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规模适当、现代化污水管网。开展畜禽养殖基础调查工作,对城市规划区、河流、国道省道两侧畜禽养殖场区进行集中整治清理取缔。

  饮水保护再加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城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违法建设项目和畜禽养殖等活动。城镇水源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指标监测,建立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达标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水质状况,促进公众参与并接受监督。建立包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完善的水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开展演练。

  循环利用再深化。大力推进中水截、蓄、导、用设施建设,通过企业回用、中水造景、中水进城,切实发挥水资源效益:城市污水处理厂每日2000吨中水回用于国际焦化,剩余中水进入泗河或大安河,大禹污水处理厂中水全部进入大安河和杨家河,作为城市景观用水或流域补充水源;太阳纸业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兴隆庄煤矿90%的中水回用于生产、生活及矿区景观。鼓励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用水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

  监管机制再健全。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规定,按照申报、核算、发放,简化排污许可程序,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建设兖州区智慧环保管理平台,对辖区内涉水污染源及河流断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河长制”,通过推进重点河段污染治理,加强河道综合治理,使河道污水直排、畜禽养殖、农业污染、垃圾污染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性水环境事件得到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河道水环境全面改善。

[时间:2016-11-16  来源: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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