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震宁:低水平重复出版 出版社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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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复出版一直被诟病,被称为业界顽疾,究其原因,是基于市场需求?还是缺少创新能力?本报专访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原总裁、中国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请他谈谈重复出版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其对整个行业造成的影响。

  重复出版现象在我国图书市场上十分常见,尤其是不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公版书的重复出版,在北京开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标准书目网上输入“红楼梦”,能找到3186条查询结果;而在其smart数据查询分析系统中,2016年还在动销的“红楼梦”相关图书有3053种。重复出版到底是基于市场需求,还是缺少创新能力的产物?带着这样的疑问,本报专访了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原总裁、中国韬奋基金会理事长聂震宁,请他谈谈重复出版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其对整个行业造成的影响。

  重复出版现象不可一概而论

  出版商务周报:重复出版现象由来已久,有人视其为顽疾,有人认为有需求就有重复,您怎样看待重复出版问题?

  聂震宁: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比如说《论语》,已经问世2000多年了,现在还在出版,有些经典名著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的变化,是需要重复出版的。这样的重复出版有时会在重复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比如说上世纪90年代,我在漓江出版社做社长期间策划的《王蒙评点<红楼梦>》。《红楼梦》肯定是重复出版,那会儿已经有四五十种产品,我觉得单纯再做《红楼梦》意义不大,就请王蒙做了一个评点本,又请李国文评点《三国演义》,高晓声评点“三言”精华。这些图书看上去都是重复出版,但有新的东西在里面,有新的理解和解读,这是思想文化随着时代进步不断发展的成果,符合社会和读者需求,这种意义上的重复出版是需要的。

  从有书肆、坊刻以来,重复出版就源源不断,有些是完全的重复,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你刻《论语》,我也刻《论语》。那时候没有著作权法,更加为所欲为。有了著作权法后,在保护期内的作品重复出版现象比较少,但公版书的重复出版屡见不鲜,《红楼梦》现在得有100多家出版社在做,有些老牌出版社做过校点、注释版本,其他出版机构直接拿过来就出版,版权管理机构很难甄别,出版社维权也很困难。外国文学名著也有这种情况。

  出版商务周报:公版书的重复出版可以说是相当常见的,您认为,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聂震宁:一方面是经济利益的驱动,一方面是市场需求。比如说《红楼梦》,100多家出版社都在出版,但还是能卖掉,这说明有需求。不管是中华书局,还是人民文学出版社,都不可能把《红楼梦》覆盖到所有读者,从这个意义上说,确实是市场需求在其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另外,在经济指标的压力下,出版社为了保证生产和销售,为了保持一定的经济规模,往往会选择比创新更加简便省力的重复出版。

  出版商务周报:除了公版书的重复出版,版权作品的重复出版也很普遍,这个问题您怎么看呢?

  聂震宁:这个也不能一概而论。的确有一些作品,比如王小波的书,著作权在保护期内,但也出了很多选本重复、只是书名不一样的产品;还有一些作家的选集、选本,编选文章都有很多重复,这种简单的重复出版对读者很不负责任。但还有一种情况是什么呢?由于主题发生变化,产生了全新的编选主旨和编选体例,所以收录的文章有一定重复,这是可以理解的。比如一个作家,他的作品题材很丰富,现在要策划一本写人物的散文,从他的作品中选一些怀念师长、故旧的文章;然后要策划一本抒情散文,他那些怀念故旧的文章中可能有些感情色彩浓厚,会被选进来;再策划一本写实散文,可能也有一些怀念故旧的作品会被收录进来。再比如我本人的作品,在编选各种合集时,也会有所重复,像《我的出版思维》中有一些案例,还有为一些书写的序言、随笔,后来我出了一本序跋集《出版者说》,这些序言和随笔也会选进来;《舍不得读完的书》收录了我关于阅读的文章,其中有些文章本来也是在别的集子里的。这是为了将一些文章集中到读者面前,更完整更深入地阐释一个主题,没有任何蒙骗读者的意思。

  出版商务周报:根据CIP数据显示,在重复出版的品种和数量上,文学类图书的重复出版占比八成多,您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聂震宁:因为文学类图书普及度高,市场份额大,经典作品的知名度高,选本也比较多。不过现在一些学术文化名人的作品重复出版也很严重,尤其是一些学术随笔、文化随笔等。

  低水平重复出版要引起反思

  出版商务周报:有一些重复出版是必要的,有一些重复出版是由于主题变化,还有一些重复出版是低水平的,或者说恶性的。您认为,这些恶性重复出版是怎样产生的?

  聂震宁:这其中责任最大的还是出版社。出版社在挖掘、策划、培育新品种方面乏力,但还要保证一定的生产量和销售量,那么很可能就会选择最简便的办法。另外,作者本人也难辞其咎,因为利益驱动,因为作者对出版的严肃性认识不够,因为作者嫌麻烦,把很多工作都交给经纪人或者编辑,种种改头换面,令读者莫衷一是的重复出版就产生了。

  出版商务周报:恶性重复出版的影响如何呢?

  聂震宁:首当其冲受影响的当然是读者。尤其是改头换面的重复出版,一个作家的两本书,这本有10篇文章,那本有12篇文章,可能有很多篇目是一样的,读者被书名、封面吸引,或出于对这个作家的喜爱,两本书先后都买了。既受伤,又受损失。

  对出版社来说,低水平重复出版在短期内,似乎解决了由于创新能力不足而产生的稿荒问题,但这只是度过了一时的尴尬;长期来看,对出版社的品牌和声誉都会造成损害,你看一些名牌出版社就很少做重复的东西,每个选题都要有自己的创新之处。

  恶性重复出版对整个行业的影响就更大了。首先,伤害了出版业的严肃性、信誉度和自尊,现在经常有读者说攒书、攒稿子,编来编去就是那么几篇;而且重复的量大了,创新的量就小了,这其实是出版业没有尽到自己的文化责任和使命。其次,会造成行业内的无序竞争。一共就这一亩二分地,大家都种,前面的人跟作者合作,帮助作者,花了很大力度和很长时间培育新作品,后面的人说我帮你编,再变成另外一本书。这就好像你割稻子,我跟在后面拾稻穗,甚至我把你的稻子重新捆绑变成我的。跟在后面的人是不用花太多力气,但大家都想跟在后面,谁做前面的人?!这对行业创新和良性竞争都是不利的。尤其是公版书的重复出版,成本好控制,可以给渠道方更低的折扣,使得图书市场无序竞争更加严重。最后,过度的重复出版还会造成一定程度的积压和库存。这些负面影响需要引起我们的反思和警觉。

  行业创新能力亟需得到重视

  出版商务周报:您认为,恶性重复出版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聂震宁:首先,要正确看待重复出版的具体情况,有些重复出版是必要的。其次,要形成良性的出版文化,以创新为荣,以恶性重复出版为耻,在行业内建立这样一种价值理念,要努力推出新作品,挖掘新选题,发现新作者。对出版机构和个人的评优评先应该把创新能力看得更重一些。再次,编辑对选本要有更为严肃的态度和评价理念。最后,行业内要有良好的书评机制、书评队伍和书评氛围,不能你好我好大家好,听不到批评。行业内,包括出版行政管理机构要重视书评人的意见和声音,在出版机构或出版人评优评先的过程中,书评要发挥一些作用,如果一本书曾受到过批评或表彰,应该进入报选资料中,不能书评人说完就完了,图书和相关机构相关人照样去拿奖。同时,书评人要拓宽自己的视野,除了导向正确与否、内容健康与否外,也要对版本、对是否属于过度重复出版甚至恶性重复出版进行鉴别,发表意见。

  恶性重复出版问题通过行政管理来解决是不太可能的。行政管理主要在政策法规和文化安全上把关。恶性重复出版主要还是要依靠行业内部秩序的建立和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现在的读者越来越有辨别力,市场机制是实现优胜劣汰的主要法宝。行业内部要加强自律,这是每一位有责任感和尊严的市场主体——出版机构的责任。

[时间:2016-10-19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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