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版权经营要效益

版权经营

  纵览全球大众出版领域,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出版业早已形成完整的产业经营链条,形成自己丰富多样的经营模式,走在了全球大众出版领域的前列,尤其是在版权经营方面。版权经营是出版最高境界,这是西方出版业的共识。

  近年来,文学代理人也开始在国内出版界显现,版权次代理机构方兴未艾。国内大众出版已经逐步向西方出版经营模式靠拢,与国际紧密接轨。

  虽然国内的版权经营在认知层面逐渐深入人心,对其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但由于起步较晚,在实际操作层面上却仍有很多不足之处。针对“如何向版权要效益”这样一个崭新的命题,笔者认为传统出版社应该在以下两个方面做出实际努力。

  第一,是加大对获取作者版权的重视力度。图书出版历来是传统出版社的经典业务也是其强项。在这个过程中,出版社左手从作者或者其文学代理人手中得到无形的图书出版权,经过编辑加工、复制,右手将图书有形产品经发行商卖给读者。而在其中,出版社对作者版权的获取成功与否是关键。但从出版社近年来的实际状况来看,出版社对作者版权的控制越来越弱化。从授权期限来看,这种控制的弱化主要表现在出版社图书出版合同签订的时间越来越短,从原来的十年,到前几年的五年,到现在的一两年。而从授权性质来看,控制的弱化主要表现为非专有性质的授权在出版市场上呈现普遍态势。比如陈忠实的《白鹿原》目前共有4个版本,就是非专有许可的明证。季羡林的《清华园日记》也是如此。这也一定程度上佐证了出版社对版权的控制越来越弱的观点。

  版权是一切版权经营的基础,因此出版社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比如密切出版社与作者的关系,与作者进行充分沟通,构建长期利益共同体;在出版合同方面,借鉴西方出版社的做法,均衡风险,增强彼此间的信任,为长期合作奠定良好基础等。从而加强对作者版权的控制力度,不断丰富自身版权资源,夯实版权经营的基础。

  第二,是提升版权经营层次。国内方面,出版社要加强对附属版权的关注和经营。对于附属版权的重要性,交叉河流出版顾问公司总裁托马斯·沃尔持这样的观点:附属版权是机遇,同时也会是出版社主要的收益来源,是独立的利润中心。同时,他也认为附属版权收益是增益性收益,出版社要自行评估它的利润可行性。

  附属版权分为两大类:一是出版形式附属权,此项又可分为图书形式(如平装本版权等),期刊形式(如文摘版权等)和报纸形式(如第一连载权等)三种形式;二是非出版形式附属权,如影视改编权及拍摄权、戏剧改编权等,近几年来的影视IP热也连带着让附属权颇受关注。

  对出版社来说,获得附属权的重要性除了获得一定纯利润形式的收益,同样还在于:其一,某些附属权的使用与精装书的销售密切有关,二者可以合理搭配,尽可能地开拓图书市场;其二,出版商可以与附属权的使用者共同承担版权使用费,以降低成本和减少经营风险。

  在中外版权贸易方面,主要是加强版权的引进来和走出去,重点是自身运营能力。要想成功“引进来”即实现效益最大化,那出版社自身必须拥有强大的运营能力,能有效地对版权进行梯级开发,实现综合效益;需要出版社把版权经营放到与资本经营的同等地位来管理和经营,将版权贸易作为出版社的主业之一来开展; 同时不断加大对员工版权经营意识的培训。在这方面,商务印书馆无疑是为数不多的成功者之一。在第23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期间,商务印书馆在“引进来”“走出去”上可谓硕果累累;与剑桥大学出版社签约,从剑桥大学出版社引进《剑桥希腊罗马政治思想史》《剑桥二十世纪政治思想史》等8种图书版权,输出给剑桥大学出版社两种图书版权,还与牛津大学出版社联合举行新书发布会,推出《牛津中阶英汉双解词典》;与新加坡名创教育集团举行《全球华语大词典》海外出版发行协议签约仪式,授权其在东南亚地区以及英国、美国等地出版发行该书的中文简体字版。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发展以及版权经营中心转移,传统出版社必须适应市场,转变以往经营模式,综合开发版权资源。要想“向版权要效益”,传统出版社必须在获取版权和经营版权两方面下大功夫,齐头并进,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从而让版权成为真正的效益来源。

[时间:2016-09-19  来源:出版商务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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