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VOCs
9月12日,记者从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了解到,我市《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年~2017年)》(简称方案)目前正在紧张实施,以确保今年年底前重点行业VOCs排放大幅减少,为完成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据了解,挥发性有机物(简称VOCs)是造成我国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包括汽车制造、包装印刷、装备业制造、电子制造、家具制造和生物制药等在内的工业源是VOCs污染的重要来源。为有效遏制VOCs污染,降低VOCs排放总量,我市专门出台了治理方案。
方案指出,我市要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全过程管理,通过改进生产工艺、实行清洁原料、安装治理设施等措施,有效减少VOCs排放。重点推进石油化学、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VOCs治理,全面完成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强力推进规模餐饮场所油烟治理,确保2016年年底前,我市全年优良天数达到195天,重污染天气大幅减少。
要实现这些目标,我市都要做哪些工作呢?根据方案,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做好以下5项工作。
加强化工行业VOCs治理。今年10月底前全市要完成52家化工行业VOCs治理。
加强表面涂装行业VOCs治理。今年我市要完成各地排查上报的24家表面涂装企业VOCs治理,重点整治范围为使用溶剂型涂料的汽车制造、集装箱制造企业和有喷涂车间的汽车4S店等汽车维修保养单位。
加强包装行业VOCs治理。今年我市要完成各地排查上报的18家包装印刷企业VOCs治理,重点整治范围为书报刊印刷、本册印制、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企业。
加强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管理。今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各地排查上报的3座储油库、80座加油站、89辆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
加强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油烟管理。方案要求,今年10月底前,各地排查上报的69家规模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均要加装集气罩,建设密闭的油烟排放管道。自2016年11月1日起,所有未安装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规模餐饮企业,将依法责令其实施停业治理。
[时间:2016-09-18 作者:王新林 来源:新乡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