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森林“一法一例”执法检查

森林保护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是今年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5月份以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就“一法一例”,委托各市地、各部门进行了自查。2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听取省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情况汇报。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符凤春出席座谈会并讲话。副省长吕维峰代表省政府汇报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一法一例”贯彻实施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检查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林地占用流失情况,林业改革进展和林业产业发展情况以及林业立法和行政执法如何适应当前林业发展实践等情况。

  会议指出,从自查和汇报的情况来看,我省在实施天然林保护、开展造林绿化会战、加强林地湿地等自然资源保护、加快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双增长、林业产业建设呈良好态势、林业改革正稳步推进。

  会议强调,当前,黑龙江省的森林保护、林业发展、林区改革正处于关键时期。要通过深化改革走好转型发展的新路子,激发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改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以绿色发展为重点,着力转变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把林产业培育壮大成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使我省丰富的林业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快林业法制建设步伐,依法促进森林资源的保护,依法促进林业的改革和发展。

  会上,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省林业厅、省森工总局和省农垦总局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汇报。

[时间:2016-09-06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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