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称“工资指导线”)从1997年出台,至今已20年。按照惯例,各省份在每年上半年就会发布。不过,截至7月20日,仅有天津、北京、山东、山西、内蒙古等五省份发布了2016年工资指导线,并且多是下调基准线。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接受采访时表示,由于我国整体经济是下行走势,而工资增长跟经济增速也要相适应。今年很多地方还没有发布,这跟各省份的经济增速应该有很大关系。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各省份经济增速普遍放缓,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省份按往常时间发布工资指导线。
天津等五省份公布工资指导线
北京上调下线
记者从北京等五省份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看到,在基准线方面,五个地区的基准线均低于10%,而且较2015年的平均水准均有所下降。天津从10%降为9%,北京从10.5%降为9%,山东从10%降为8%,山西从10%降为7%,内蒙古从10.1%降为8.5%。其中,山西降幅最大,达3%。
在上线方面,天津从18%降为16%,北京由16%降为15%,山东从18%降为13%,山西从18%降为11%,内蒙古从14.5%降为13.5%。其中山西降幅最大,达7%。
在下线方面,北京由3.5%上调为4%,山东由4%降为3%,天津、山西和内蒙古的下线与2015年持平:天津3%,山西4%,内蒙古3%。
工资指导线对实际工资有何影响呢?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7月8日发布的工资指导线,工资到底怎么涨?涨多少?
假设有小张、小王、小李三个人,分别在不同的企业工作,他们的工资均为6000元。我们按照基准线、上线、下线来计算。
基准线9%:如果小张所在的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那么,企业今年应该给他涨薪9%,小张月工资可以涨540元。
上线15%:如果小王所在的企业效益非常好,那么最多可以涨薪15%,小王月工资可以涨900元。
下线4%:如果小李所在企业效益与往年持平哪怕是略有下降,也应该涨4%,小李月工资可以涨240元。
但是,如果企业经营状况不好,怎么办?“对于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苏海南说。
目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元/月,也就是说,在经营状况不好的企业工作,员工正常工作时所得工资(不含加班工资、特殊条件下工作津补贴、个人缴纳的社保费等)不能低于1720元。
与其他省份不同,在下线方面,北京由3.5%上调为4%。之所以将下线上调0.5个百分点,在苏海南看来,首先是今年北京市的物价上涨幅度相比去年可能会大一些。其次,由于北京市职工的工资水平结构中,低收入群体的工资水平相对偏低,今年上调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可以引导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让他们的实际收入水平不致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黑龙江多年未发布,山西“知难而上”
与北京市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黑龙江省。梳理发现,黑龙江已经连续多年未发布工资指导线,近几年,仅省会城市哈尔滨市以及齐齐哈尔市、大庆等城市进行了发布。
之所以没有发布,或许跟当地经济的不景气有关。黑龙江近几年的GDP数据,并不是很乐观。公开数据显示,2013年,黑龙江GDP增速为8%,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三位;2014年黑龙江GDP增速为5.6%,比辽宁5.8%、吉林6.5%都低,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二位;2015年黑龙江GDP增速为5.7%,在全国排名倒数第十一位;但是2016年又有所下降,第一季度GDP增速仅为5.1%,在全国排名倒数第三位。
黑龙江近几年表现不佳的GDP“成绩单”跟它作为老工业基地不无关系。长期以来,该省的产业结构偏重工业,能源工业占全省工业增加值的近60%,仅一个大庆油田就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50%。黑龙江和大庆这样紧密地捆绑在一起,难免遭遇“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境地。2014年上半年,大庆工业增加值增速跌入负值,当年黑龙江的经济增速也由2013年的倒数第三位倒退到了第二位。
“像黑龙江省,现在不少能源企业拖欠工资都比较严重了,当然难以再考虑涨工资。”苏海南告诉记者。
山西的表现也比较“抢眼”。近几年山西的GDP增速在全国的排名也比较靠后,但出乎意料的是,去年和今年都公布了工资指导线。
山西2016年上半年的经济增长情况并不乐观。数据显示,2016年上半年,山西经济增速仅有3%,全国排名倒数第二位;2015年GDP增速仅有3.1%,全国排名倒数第二位;山西2014年GDP增速是4.9%;2013年GDP增速高达8.9%。
在经济增速大幅下滑的情形下,山西依然发布了工资指导线,虽然基准线7%、上线11%均低于其他四省份,下线4%反而比天津、山东和内蒙古公布的3%还要高出1个百分点。
苏海南告诉记者,在经济不景气时期,山西还敢于引导企业给员工涨工资,从另一个角度看,也是注重民生的体现。“山西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比北京低,说明还是比较理性的,如果山西发布的基准线是10%,北京才9%,那样‘砸锅卖铁’涨工资的做法也不具有可持续性。”
关于工资指导线的两个基本认知
工资指导线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我国的工资指导线制度于1997 年进行试点,当年1 月,原劳动部发布了《关于试行地区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决定在北京等10 个省市开展工资指导线制度试点工作,对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提出了规范的试点办法。1999 年10 月,原劳动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工资指导价位制度。
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 又称为预警线) 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社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
工资指导线仅是建议,不具强制性
业内分析认为,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都是由企业方和工会方通过集体协商谈判来决定工资水平。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发展和完善,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持续不断向前推进,彻底改变了计划经济时期的工资决定机制。那么,工资指导线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苏海南向记者表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资指导线是劳资双方协商工资合理增长的一个参考。现在各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本地的工资水平及其增长情况,特别是当年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物价上涨情况等,并按照中央提出的到2020 年人均GDP 和居民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总体要求来确定工资指导线,以此引导劳资双方具体协商,稳妥安排工资的合理增长。”
“之所以是建议,主要是指工资指导线并不具有强制性,但却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了参考依据。一般而言,工资指导线更多的是针对非国有企业,同时也是国有企业实现工资总额管理的重要手段。”苏海南说,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普遍相对好一些,其中有一些非劳动因素,其职工工资水平比民营企业员工工资水平要高,因此,为了公平,国资委或者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需要直接调控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
工资指导线是测算出来的,非人为主观臆断
记者注意到,目前媒体报道各省份公布工资指导线时,多用“下调”或者“上调”这类词汇。其实,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以及基准线数据,并非“调”出来的,而是根据相关数据综合计算得出的。
“是根据各省份当年的社会总体综合指标,比如地区生产总值、物价上涨水平、上一年度的工资总体水平、劳动生产率等指标综合测算出来的。”苏海南说。
工资指导线主要用于指导企业,企业如果要涨工资,就得有一个区间作为参照。中部某省人社厅工资处相关人士向记者解释了工资指导线的上线、下线以及基准线是如何测算的。
比如,某省预测今年的物价上涨水平是4%,而公布的工资指导线是零增长或负增长,员工去年拿的工资是1000元,那么今年就贬值了。因此,各省份在测算中一定会考虑物价上涨因素。
“当预测我们省今年的CPI 将达4%, 同时预测今年的GDP 增幅是7%,那么,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就是3%,以保证我们省的整体工资水平不至于降低。而上线和基准线都是按照数据测算的,并不是人为主观臆断或者调出来的。”上述人士表示。
“如果上线定得太高,人工成本相应地就可能会高,难免会影响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如果下线太低,就会影响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毕竟物价上涨是不可回避的。”苏海南提醒
[时间:2016-07-26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