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技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将迎来5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今年10月开始的考试将进一步放宽报考条件,吸引更多社会人员报考。
2001年,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和选拔出版专业技术人才,国家人事部、新闻出版总署颁行《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出版资格实行一考多用原则,考试分初中级两个级别,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命题,出版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表明持证者已具备出版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出版专业职务的水平和能力。文件明确:出版单位原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在2007年前必须通过全国出版资格考试,否则用人单位可调整其工作岗位;图书、期刊、音像等出版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取得中级以上出版资格,否则不能担任责任编辑;而申报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者更是必须提前一年通过全国出版资格中级考试。因此,出版单位职称评审工作发生重大转变:初、中级职称人员不再评审,而是由出版单位从已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中聘任相应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出版专业高级职称也将实行资格考试与专家评审的新机制。
今年的全国出版资格考试定于10月21日,6月7日至10日在上海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绍兴路5号)接受考试报名。考试分初中两个级别,今年报考条件发生较大变化,初级向社会开放:从事出版工作(已受聘担任出版系列初级资格人员)的人员,或希望就职于出版单位(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期刊社)的应届历届高校毕业生都可参加;而中级扩大报考范围:从事出版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出版行政管理机关的公务员、从事地方志和内部资料编辑出版的专业人员及与出版工作相关人员)都可参加。
凡报名参考者均可报名参加由上海新闻出版教育培训中心主办的相应等级科目的培训。该中心是全国出版职业资格考试上海考区唯一指定的培训点,具体承担上海考区的考前辅导培训工作,曾创造出上海地区连续4年在全国各省市中考试通过率排名第一的佳绩,去年的平均合格率更是高出全国水平近20个百分点。
[时间:2006-05-17 作者:21CN教育 来源:21CN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