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城市灰霾和光化学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和环保局日前宣布,自2016年5月1日起,对天津市域内的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两个试点行业开征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公斤10元。
[时间:2016-04-26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