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宁:未来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问题导向

陈吉宁水污染

  聚焦两会环保热点

  回顾今年的两会,“绿色环保”无疑是最为热门的议题之一,在3月11日举行的主题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就大家关切的环保问题进行了回答,其中部分问题更是今年两会代表委员们的热议话题。

  水污染防治坚持问题导向

  去年4月,《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正式发布,这意味着我国的治水大幕正逐步开启。作为环保“三大战役”之一的水污染治理也时刻吸引人们的目光,陈吉宁首先明确,未来水污染防治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要着重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而且要尽快解决。

  在陈吉宁的表述中,保证饮用水安全以及劣五类水体,特别是城市黑臭水体的限期解决被放在了首位。他说,要全面公开饮用水安全的相关信息,实施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程监管。

  对于饮用水安全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郭军在建议中指出,我国现行的饮用水安全法律法规内容分散,多见于《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不同的法律条文中,内容上存在重复交叉,相关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理顺。

  同时,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的部门比较多,资源分散,管理难以协调。“令出多门”造成了当前饮用水安全监管较为混乱的局面。因此,郭军建议,应建立一套完整的饮用水安全监管机制,整合各部门资源、完善制度建设,把责权厘清,把短板补上。

  除了饮用水安全外,城市黑臭水体也是与老百姓生活最密切相关的水环境问题,对此,“水十条”中明确指出治理目标,2017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20年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全国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

  陈吉宁指出,未来将形成相关的信息平台,定期向媒体公开全国各地黑臭水体的名单和治理情况。

  雾霾治理用硬措施应对硬挑战

  去年底,我国华北、东北地区经历了几场大范围、长时间的重度雾霾袭击。伴随着大风天气的出现,今年年初,全国的空气质量有所改善,蓝天也逐步占领了“朋友圈”。

  雾霾天气的频繁出现使得社会各界对大气污染治理的关注持续升级,目前我国的雾霾治理效果到底如何?正处于怎样的阶段?未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陈吉宁指出,污染治理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污染的排放量超过环境的容量,这个阶段付出再大的努力也只能收到很小的效果。

  第二个阶段,我们持续地治理,但是我们受到很多自然边界条件的影响,比如风速、湿度、降雨等这些自然边界的影响,会出现波动,有时候好就达标,有时候又会比较重。特别是在极端天气情况下,这个表现就更为突出。

  第三个阶段,我们进一步地治理污染排放,不再受这些气候条件、水文条件、边界条件的影响,我们就把环境问题解决了。

  那么,目前我国的空气治理正处于哪个阶段?

  据陈吉宁介绍,目前中国大气环境治理正处在第二个阶段,走向第三个阶段。从“大气十条”实施以来,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全年的PM2.5浓度这三项指标都在发生积极的变化。我们能看到一个非常明显的改进趋势。比如去年首批实施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1%。美国NASA卫星也观测到中国的东部和中部地区出现了颗粒物的降低。

  “我把最近几年PM2.5降低的情况和世界各国在这样一个时期降低的情况进行对比。可以坦率地告诉大家,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之中,在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中取得这样的进步是很少有的。”陈吉宁说。

  在当天的记者会上,陈吉宁还强调未来大气治理要“用硬举措应对硬挑战”。那么,硬措施又将有哪些?

  提起雾霾成因,工业排放、汽车尾气、秸秆燃烧、能源结构不合理等都被视为重要方面,对此,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淘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燃煤锅炉。增加天然气供应,完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发展扶持政策,提高清洁能源比重。鼓励秸秆资源化利用,减少直接焚烧。全面推广车用燃油“国五”标准,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380万辆。

  同时,还将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对排污企业全面实行在线监测。强化环境保护督察。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超排偷排者必须严厉打击,对姑息纵容者必须严肃追究。

  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整治

  一直以来,农村环境污染治理都被视为“老大难”,相较于城市,农村的治理资金、基础设施、居民环保意识以及环境监管都相对薄弱,然而解决农村环境问题,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绕不开的关键。陈吉宁指出,“十三五”期间,农村环保将作为环保部的工作重点,继续深化“以奖促治”政策的实施,开展新一轮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那么,我国农村环境整治该从何处入手,上述治理难点又该如何破题?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潘碧灵认为,我国农业面源污染是长期积累产生的,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对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明确的考核要求。

  潘碧灵建议,应成立由农业部领导挂帅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客观评价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效果,以及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对各级政府及农业部门的考核内容,严格目标责任制,加大监察考核力度。

  同时,还应加强法制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农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快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法》、《耕地质量保护条例》等出台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

  对于治理资金短缺问题,潘碧灵还建议,各级财政应设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建立健全以技术补贴;落实金融、税收等扶持政策,完善投融资体制,拓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蒋秋桃对媒体表示,“十三五”期间我国将大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这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将精准扶贫与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如能成功同步实施,必将取得广大农村环境改善与脱贫致富双重效果。

  蒋秋桃建议,首先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到精准扶贫行动中,坚持把脱贫致富、农村经济增长目标同资源、环境和社会发展指标有机地结合起来。

  其次要全面启动生态农村的建设工程,坚持以生态农村发展为精准扶贫的工作目标。

  同时,还要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基本生活环境,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通过扶贫搬迁,进一步加快集镇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减少分散居住给周边环境带来的生活污染。

[时间:2016-03-22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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