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创新驱动科技成果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国务院日前印发《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规定提出,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应当采取措施,优先向中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技术供给。

  规定制度措施,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鼓励企业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分配机制,充分利用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票期权、项目收益分红、岗位分红等方式激励科技人员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国务院财政、科技等行政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结合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对科技人员实施激励。

  规定还提出,要营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良好环境。

[时间:2016-03-07  来源: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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