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印刷商品终结零关税“待遇”

印刷零关税

  2016年1月1日起,新的关税调整方案正式实施。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通知,《2016年关税调整方案》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调整后实施暂定税率的进口商品(印刷相关部分)见附表。相比上年关税调整方案,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包括墨色控制装置、墨量调节装置、墨斗体等组成部分)两种印刷商品新开征关税,暂定税率由0提升至1%,其余印刷商品税率则未发生变化。

  小编在搜索后发现,根据历年关税调整方案,至少从2007年开始,计算机直接制版机器用零件、胶印机用墨量遥控装置两种印刷商品的进口关税一直是零税率,也就是说,此次调整宣告了上述两种商品长达九年零进口关税“待遇”的终结。

  进口商品暂定税率表(印刷相关部分)

  注① “ex”表示实施暂定税率的商品应在该税号范围内,以具体商品描述为准。

[时间:2016-01-15  来源:印刷工业杂志社]

黄品青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