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贵州省政府出台《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要求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
方案明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乌江、沅水、赤水河—綦江、牛栏江—横江、北盘江、南盘江、红水河和都柳江贵州省两大流域八大水系实施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据了解,水污染防治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到2017年,贵州省地表水环境水质优良比例超过85%,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到2020年,贵州省水环境局部污染严重水体基本消除;八大水系主要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超过90%;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到2030年,贵州省水环境质量总体优良,水生态系统功能良好;两大流域八大水系水质持续稳定改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
为此,贵州省将对未达要求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提升改造,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实施磷化工、煤矿采选、煤化工、金属冶炼、食品加工、白酒、农药、制药、电镀、造纸、氮肥等行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治理产业园区水污染,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和配套管网建设;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调整产业结构,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格环境准入。
[时间:2016-01-07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