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盘点
行政手段:环境治理以效果为导向
环境保护进入环境效果导向时代。2013年的“大气十条”、今年出台的“水十条”以及即将发布的“固废十条” ,与以往出台的以问题为导向的发展规划不同,而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强调环境治理效果,是中央政府向社会的责任承诺。
(1) 完善法律法规和排放标准
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以环境质量改善为主线,明确提出防治大气污染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提出了面向效果的环境治理,并规定了地方政府责任落实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转向以质量改善为核心提供了法律保障。值得一提的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将VOCs纳入监测范围,从法律层面为VOCs监测提供了有力保障。
完善排放标准体系是实现环境质量改善的主要环保管理手段之一。今年11月,国家能源局、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这是继火电行业大幅提高排放标准后,国家部委首次针对其他燃煤工业锅炉的环保提标改造措施。此外,其它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也已陆续出台, “大气十条”对25项重点行业制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今年已全部完成。
VOCs方面,目前国家已经颁布涉及VOCs排放标准共有14项,其中今年新颁布的有4项,同时还有18项标准正在制订中。
机动车排放标准方面,在国五标准基础上加严30%的国六标准正在积极制定中,预计2016年底完成。地方层面,京六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将是全球范围内最严格的排放标准。
(2) 强化责任落实
2015年政策更加注重环境治理责任的落实,上收环境监测权、严惩数据造假等举措,趋向党政领导干部追责制。最为突出的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大气治理地方政府责任落实的一系列制度措施,表现出了对地方政府的严要求以及党政同责,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监督。
监测权上收:8月发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明晰各级政府和企业生态环境监测事权与责任,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相应上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国家部门将分三步完成国家对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事权的上收,真正实现“国家考核,国家监测”。上收监测事权也是将环境指标纳入地方考核的前奏。
肃清数据造假:《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政策,对环境监测数据造价的处分措施做了明确的规定,严惩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此外,上半年环保部出台的《2015年全国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草案)》以及中央深改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等文件无一不体现了对环境治理责任的落实。
(3) 加强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
秉承新《环保法》强化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立法思路,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信息公开的表述有11处规定。9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活动,支持和鼓励公众对环境保护公共事务进行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4) 加强联防联控
“大气十条”强调区域共同推进大气污染治理,京津冀与长三角区域先后建立了区域协作机制。今年,多部法律、政策均提出继续加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新修订的《大气法》要求推行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5月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9月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也明确要求推进多污染物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实行联防联控和流域共治。
产业政策:继续深化市场化机制改革
2014年,国务院发布43号文以及新预算法等政策,目的在于通过推动PPP以及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实现政府市政环保服务的采购,今年延续了去年的趋势,市场化机制改革继续深化,这也验证了此前E20对于政府大力推进公共服务采购对于市政环保行业的长期影响的判断。
(1) 交易结构进一步理顺
1月财政部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4月国务院会议通过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继续推行PPP及第三方治理等。
在大气领域,由于较难形成政府可以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PPP模式落地存在一定困难。而政府积极转变环境管理模式,鼓励和深化了工业排污企业的第三方治理和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1月,国务院发文首次表态鼓励环境污染的第三方治理;2月,环保部发布《关于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的指导意见》,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到排污单位污染源监测的各个过程,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12月,财政部和环保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环境监测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表示要大力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改革。第三方治理重构的是排污企业和环保企业的关系,而政府采购第三方监测服务,是政府和环保企业关系的重构,理顺交易结构,势必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和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2) 推进价格机制改革
价格机制是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之一。10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明确要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环保和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出建立有利于节能减排的价格体系,逐步使能源价格充分反映环境治理成本。在大气治理领域,继续实施并调整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电价政策;完善对“两高一剩”行业的差别电价等。
(3) 建立市场化收费机制
针对工业污染排放,推进排污费、排污权、碳排放权、环境税等市场化收费机制的建立,以解决环境治理资金不足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排污费:VOCs的排污收费办法已初步形成,今年6月国务院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办法》,要求10月1日起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作为重点行业开始征收,北京、上海已出台VOCs收费细则。
排污权: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指导意见》,提出2017年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的目标,为全面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奠定了基础。
碳排放权: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再次指出将“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由发改委起草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在积极推进之中。
环境税收立法:2015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征求意见稿)》,积极推进环境税收立法的进程。
二、市场热点
1.脱硫脱硝除尘市场
(1)近零排放开启市场新增量
受国家重视发展较早,政策要求严格,电价补贴、价格税费等机制相对完善,传统的火电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治理市场已较为成熟,市场逐步饱和。近两年火电行业近零排放兴起,并逐渐成为脱硫脱硝除尘市场新的增长点。
政策支持:早在2014年9月,国家提出2020年底要完成东部地区的超净排放改造;今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电厂全面实施超低排放,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意味着2020年前需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机组达5.8亿千瓦。
火电厂积极改造:目前神华已有超过20台、总计1500万千瓦的机组实现“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神华全部燃煤火电机组将实现污染物超低排放。大唐集团截至11月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46台、1551万千瓦,占全部煤电装机容量的17.5%,在“十三五”期间还将安排161台机组进行超低排放改造,预估投资165亿元……
政策的支持和火电厂的积极,带动了环保企业近零排放改造订单不断:永清环保今年获得河北、新疆、内蒙古、陕西等多个污染物超低排放项目的建设运行;菲达环保已在江浙地区完成多项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在江西、湖北、安徽、山东等地布局;中电远达签订内蒙、辽宁、贵州等地火电厂超低排放项目等。并且,随着环境治理的压力逐步显现、行业竞争加剧,对环保企业的提出更高的要求,多种污染综合控制的协同治理成为需求,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将成为趋势。
(2)非电燃煤工业锅炉改造成为新的增长点
火电行业一直以来是大气治理的重点,钢铁、水泥、玻璃、陶瓷等其它燃煤工业锅炉排放量大、排放标准低、治理相对落后,虽然蕴藏巨大的市场空间,但受制于政策和标准的不完善,市场空间尚未开启。
今年11月,国家部委首次针对其他燃煤工业锅炉的环保提标改造措施,提出到2018年将推广高效锅炉50万蒸吨、淘汰落后燃煤锅炉40万蒸吨,完成节能改造40万蒸吨的目标。在环保压力倒逼下,燃煤工业锅炉行业将迎来以燃煤清洁化、替代化为主要技术路线的节能减排革命,将催生数千亿元的改造、运营市场。据相关机构测算,2015-2018年燃煤工业锅炉改造市场高达4500亿元,对应运营市场超过3750亿元。
2.VOCs市场加速释放
今年,新大气法将VOCs纳入监测范围、重点行业排污费开征以及地方政府对污染源企业VOCs补贴政策出现,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中或将VOCs排放量纳入主要环保指标。受益于法律重视程度增加、排污收费和补贴机制的激励作用,VOCs行业迎来大爆发。据E20研究院统计,“十二五”末期VOCs市场规模将超过815亿元,而“十三五”期间,其市场规模将超过1400亿元,政策层面的努力带动了VOCs市场的启动。1400亿市场聚集在监测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两大领域。
VOCs监测市场包含常规监测和工业排放监测:常规监测方面,预计未来VOCs将成为全国各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的常规监测指标之一,常规监测设备需求将达到10亿元左右,并且随监测密度加大需求有望提升。更大的监测市场在工业排放监测,估计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VOCs监测设备需求将超过600亿元。
对于国内的监测设备企业来说,一方面引进国外设备,一方面加速推进国产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促进国产设备市场化。并且,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第三方环境监测服务开始发展,龙头环境监测企业已在VOCs监测服务领域有所布局,如先河环保、聚光科技、雪迪龙等。
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市场:由于VOCs控制技术复杂,不仅需要末端治理,甚至涉及整个生产过程的清洁化,对于生产企业来说难以自行解决,这就需要专业的第三方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对污染企业的排放环节进行识别,在此基础上提出VOCs治理的综合解决方案。若VOCs排污收费制度在全国范围各行业全面施行,加上新环保法实施后监管的日益严格,众多的VOCs排放企业将面临巨大的减排压力。因此,第三方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市场也将快速释放,有望撬动近800亿产值。具有某一行业VOCs管控技术的解决方案提供商将获得巨大商机,目前被关注的领先企业有聚光科技、上海汉洁等。
但是,由于目前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尚不完善,VOCs治理行业结构还不完善,企业进入VOCs治理市场的门槛较低,市场上存在低价竞争等现象,有些工程治理效果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VOCs治理市场迅速、健康发展,仍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规范管理、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
3.大气监测市场快速增长
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的不断增强,空气监测需求加大,带动了整个大气监测市场的快速释放,包括大气常规监测市场和污染源在线监测市场。
常规监测上,随着国家环境空气网络“三步走”工作的提前完成,大气常规监测市场已从增量市场转到存量市场,省、市级建设计划已近完成,取而代之的是较为分散的县级空气站市场,成为大气监测市场的延展。今年《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要求针对大气污染的复杂性,建立各种“超级站”,对大气污染的复杂过程进行精细化的测量,根据E20研究院测算,未来超级站的市场空间将达到20亿元。
污染源监测方面,随着工业污染源在线监测、空气重金属监测等在线监测市场逐步启动,对监测设备前期投入及后期运维服务的需求加大,带来市场的迅速扩容。据E20研究院统计,2014年污染源烟气监测市场空间达到约45亿元,未来每年保持10%~20%的增长 。
商业模式上,随着监测事权上收以及政府大力推进专业化服务采购,服务性监测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多个领域将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社会资本进入环境监测市场的活力也将会进一步激发,带来商业模式的变化,第三方监测是大势所趋,设备生产厂商在监测服务领域的介入越来越深,基建、运维、监测仪器一体化渐成趋势。
三、企业态势
1.企业发展状况
由于大气治理的整个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加上相对污水治理等行业大气治理市场的体量较小。因此,目前的大气治理企业主要为细分领域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和装备生产制造商,按商业模式不同,细分领域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又分为以工程建设为主的治理解决方案提供商和以投资运营为主的综合服务提供商。
(1) 细分领域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积极拓展新业务
脱硫脱硝除尘市场,在传统火电烟气治理逐渐饱和的情况下,为应对市场的竞争激烈,投资运营商纷纷选择向规模化、综合化扩张,以提高自身竞争力。
一方面,积极拓展火电近零排放业务,抢占市场,许多优秀的投资运营商近零排放订单不断,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11月底,清新环境2015年签订61个超低排放项目。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加剧,有实力的优秀企业通过业务多元化、业务转型来谋求新发展,积极向其它环保领域探索,如清新环境积极拓展非电领域燃煤锅炉烟气治理业务、永清环保向固废及土壤修复领域布局、聚光科技布局海绵城市和水务市场等。
(2) 装备生产制造商加速并购拓展发展空间
目前大气设备市场处于稳定发展时期,竞争激烈,主要为除尘设备和大气监测设备。前者较为领先企业有龙净环保、菲达环保、科林环保及三维丝等,后者有雪迪龙、聚光科技及先河环保。
2015 年整个环保行业并购数目进一步增长,促进了产业重构,为并购和被并购企业双方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E20研究院对2015年大气领域公司并购情况盘点发现,今年加速并购的主要是优秀的装备生产制造商,如以除尘为主业的菲达环保和三维丝,以及环境监测公司先河环保、雪迪龙、聚光科技和天瑞仪器,这些企业或通过横向并购在相关方向上进行业务拓展,或通过纵向并购进行产业链延伸,或借由并购的资产注入快速切入新领域。在开拓海外市场方面,先河环保通过收购美国Sunset公司60%的股权,加速海外并购的脚步。
(3) 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
第三方治理方面,随着监管到位、执法趋严以及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推行,带来排污企业环境治理需求的增加,形成治理外包服务,带动了环境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第三方治理契机逐渐凸显,在传统的EPC模式的基础上,BOT、DBO及委托运营等模式逐渐兴。目前,无论是投资运营商还是EPC企业均在积极拓展第三方治理市场。
在PPP方面,由于大气治理多采用社会管理手段,较难形成政府为主导的采购公共服务项目,PPP模式在大气治理领域落地存在一定困难。2015年,许多地方政府与企业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如先河正源与河北雄县政府就其境内包装印刷行业VOCs综合治理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为行业内第一个PPP项目,之后三维丝与与荣成市建设局签产业园热电联产PPP项目、廊坊与软银中国资本签订框架合作协议进行燃煤锅炉提标改造、苏州相城区与惠龙公司合作集中供热项目等。但是这些项目的落地,需要更复杂的交易机制才能解决,在这方面展开工作努力仍需探索。
2.大气治理主要上市公司业绩
目前,E20 研究院跟踪到的环境治理上市公司约80家,业务为水务和固废领域居多,业务涉及大气治理的上市公司约15家,其中以大气治理业务为主业的约为10家(不含环境监测),其中8家以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业务为主,2家为环保材料、药剂销售。以下对以烟气脱硫脱硝除尘为主业的8家上市公司以及3家环境监测上市公司今年前三季度的业绩进行了盘点,如图所示。龙净环保总资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三个指标均排名第一。
四、趋势展望
1.政策趋势:环境效果时代到来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总结,2015年出台的众多政策和改革措施都指向环境质量改善这一目标,未来这一趋势也将更加明显。为了达到空气质量改善的目的,从法律法规、排放标准上将更趋完善,执法、监管将更加严格、权责落实将到位、更加强调联防联控等等。
未来,对冶金、化工、钢铁等工业行业污染物排放的控制将加强。在火电与其他燃煤工业锅炉行业之间一直存在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双重标准:火电标准高,而燃煤工业锅炉标准低,今年《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发布,是针对其他燃煤工业锅炉提标改造启动的信号,预计未来改造力度会持续加大。
VOCs领域,排污收费征收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石油化工和包装印刷行业开征VOCs排污费,北京、上海已经出台实施细则,随着国家对VOCs治理重视程度的增加, 预计未来征收排污费的VOC种类、行业以及地域范围都将进一步扩大。
2.市场趋势:热点细分领域市场不断释放
脱硫脱硝除尘市场: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市场将全面放开。从中电联提供的现役火电装机容量数据来看,截止到今年10月,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火电装机分别为43422万千瓦、26375万千瓦、25463万千瓦,以每千瓦超低排放改造单价100~150元/千瓦测算,则东部地区的改造市场空间约434~651亿元;如果全面推广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后,则预计全国超低排放改造市场空间为952~1429亿。冶金、化工、钢铁等非电行业,随着对其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加强,其市场空间也将逐渐开启。
VOCs治理市场空间打开。“十三五”VOCs纳入总量控制指标是大概率事件,预计国家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开展VOCs综合整治。E20研究院预计,“十三五”期间,其市场规模将超过1400亿元,其中对监测设备的需求在600亿左右。
环境监测企业持续受益。监测数据是环境治理的基础,环境监测行业不断享受到政策利好。在大力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环境监测在“十三五”期间的市场空间依然广阔,环境监测领域有望快速发展,从事环境监测的雪迪龙、先河环保、聚光科技等公司有望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此外,对着政府大力推动通过PPP以及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实现政府市政环保服务的采购,未来区域环境治理、环境咨询、环境服务等将会成为产业发展的热点。
[时间:2016-01-07 来源:E20环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