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大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近日进驻河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工作。
记者从4日上午在石家庄召开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北省工作动员会上了解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北省开展为期约一个月的环保现场督察。
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制度安排,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环境保护督察主要督察省级党委和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解决和处理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环境质量情况,以及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北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时间:2016-01-05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