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的必要基础。加快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必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提高生态承载力和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节能降耗、治污减排、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为抓手,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抓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建设点、线、面相结合的京津冀一体化生态保护体系。
科学编制京津冀生态空间规划。要从全局高度科学编制包括绿色生态空间、产业空间及用地空间在内的京津冀生态空间规划。根据《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规划》《京津保平原生态过渡带工程规划》等有关规划,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发展战略及规划。对重要生态功能退化区,要划定为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制定保护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对重点自然资源开发区,制定保护办法,建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强制性保护。对生态良好地区,通过积极引导,总结经验,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强化管理,通过试点示范,打造一批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样板。
着力构建京津冀区域共建共治机制。一是建立京津冀区域联防联控新机制。包括重大环保项目的统一规划建设机制、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机制、跨区域污染防治协调处理和会商机制、环境信息共享机制、区域大气污染预警应急机制等。二是建立生态保护协作新机制。根据综合功能区划确立优先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实施生态分区与分级管理,严守生态红线。三是建立环境评价一体化新机制。从整体上评价环境影响,论证环境可行性,为产业布局优化、工业结构调整、城镇体系构建等重大问题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和综合性的政策建议。四是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新机制。财政资金应着重向重要生态功能区、水系源头地区和自然保护区倾斜,逐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和生态建设投融资机制。完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偿使用制度,探索建立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分配机制。
加强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一是切实保护水资源。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快河流水网建设和污染治理,大力实施污水治理及管网建设、污染源整治、地下水源地保护、流域绿化、水质净化等重点项目,保护和修复重要湖泊湿地。二是加大植树造林力度,确保森林覆盖率持续较快提高。狠抓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太行山绿化、沿海防护林等重点工程,把人口聚集区和生态脆弱区绿化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推进生态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和特色林果基地建设,高标准实施城镇绿化、村屯绿化、廊道绿化等,构筑风景如画、错落有致的生态景观。三是深入推进山区综合开发。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打好太行山、燕山绿化三年攻坚战,加快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带、绿色能源产业带、旅游休闲产业带、美丽乡村示范带、生态支撑带。四是积极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对符合条件的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衡水湖、白洋淀、永定泛区、东淀、文安洼等洼淀(湖、湿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五是建设京津冀生态过渡带。围绕打造京津冀生态涵养保护支撑区,加快实施一批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京冀、津冀水源林和坝上地区退化林改造项目合作,建设京津保生态过渡带。
推进京津冀产业无梯度对接。京津冀三地应在正确认识区域差异和地区优势的前提下,根据生态环境容量,合理布局重大的工业项目、农业项目、交通运输项目以及城镇和其他方面的建设项目,使区域经济能够均衡发展。合理布局城乡居民点和工业、农业生产,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过剩产能化解。加快发展优质高效林果产业,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启动环首都绿色廊道、首都边界绿化带、津冀水源涵养林、“京冀绿色生态带”建设、张家口申奥项目建设等一批合作项目,通过项目安排、产业转移、产业扶持等方式,加大绿色项目投放,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夯实提升生态环境承载力的现实基础。一方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数据库和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湿地资源、海洋资源以及交通、能源、生态环境等单因素承载力评价与综合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将资源环境承载力风险评估纳入政府决策程序,上马项目首先要进行资源环境承载力风险评估,构建全省资源环境承载力预警系统。另一方面,建立资源环境承载力状况公示制度。建立承载力指数发布制度,让社会公众了解我省资源环境承载力的现实情况,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监督意识。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机制。建立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层层推进各级政府任期和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把本辖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目标考核,确保各级各部门对本行业和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落到实处。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出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营造宽松的融资环境,比如通过PPP模式、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引导各类商业性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参与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建设。加大对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力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规范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管理。
[时间:2015-12-25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