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干部调训制度今年起实行

      据中国图书出版网报道,从今年起,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干部岗位培训将实行调训制度,这标志着我国新闻出版行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入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这是记者从4月6日总署在京召开的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干部调训工作会上获悉的信息。总署党组成员、副署长柳斌杰出席会议并讲话。

      柳斌杰在讲话中说,全国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干部实行调训制度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和新闻出版总署党组关于做好干部调训工作的要求,对于进一步推进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建设,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行业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干部教育培训水平和干部队伍素质。

      柳斌杰强调,领导干部调训制度是一项指令性培训,要将干部参加培训情况纳入干部考核指标,并作为干部职务晋升的依据,以确保全行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柳斌杰要求,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要遵循以人为本、按需施教的原则设计教学内容;以全员培训、保证质量的原则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以全面发展、注重能力的原则将能力培养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的全过程;以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提高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原则创新培训方式。要在干部培训机构、教学、考核、评估等各环节建立相应的配套制度,以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要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的内容、岗位、资质等,着重加强培训党和国家新闻出版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使新闻出版单位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得到明显提高。

      总署人教司副司长孙文科代表总署对新闻出版单位领导干部的调训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对2006年新闻出版行业各类单位的领导干部调训做出安排。根据调训制度要求,自2001年以来,凡5年内没有参加岗位培训的新闻出版单位领导干部和新闻出版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都要分别接受上级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安排的岗位培训或任职培训的调训,到2010年完成首轮调训任务。凡属调训对象范围的人员,由总署统一安排参训单位和调训名单。调训方式为脱产学习,由总署教育培训中心按年度分期、分批、分类举办培训班,新闻出版单位领导干部的岗位培训时间一般为两周,新闻出版局领导、集团、总社领导培训时间一般为一周。调训内容根据干部岗位职责要求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特点确定,着重岗位培训和任职培训。

      总署人教司司长李敉力主持会议并对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国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人教处负责人及出版集团、总社、发行集团和部分报业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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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训对象:(均包括副职及相关职务的人员)

  ☆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中心城市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

  ☆各省(区、市)报业、出版、发行集团总裁,出版总社社长、总编辑;

  ☆全国图书出版社社长、总编辑,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或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全国重点期刊社和中央在京期刊社社长、总编辑、主编;

  ☆省级和副省级城市新华书店(含外文书店、古旧书店)总经理,具有总批发权的发行企业和全国连锁经营书店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中央单位在京报社、全国省级、地(市)级党报、全国都市报、晚报社长、总编辑;

  ☆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和中心城市新闻出版机构管理的重要书刊印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全国音像复制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调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调训工作在总署党组领导下,由总署人事教育司负责规划和部署,总署教育培训中心具体实施,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及人民团体的新闻出版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总署的调训计划,负责安排本地区、本部门的调任任务、落实参训单位和选调对象,各新闻出版单位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各省(区、市)报业、出版、发行集团、出版总社的人事教育部门,协助本省(区、市)新闻出版局落实调训任务。

[时间:2006-04-14  来源:中国印刷技术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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