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征收VOCs排污费 引导企业从源头减排

VOCs企业源头减排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大气污染也变得越来越严重。VOCs作为促进臭氧和pm2.5形成的主要前体物,已经成为各地大气污染治理的一大重点。日前,北京下发通知,从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征收VOCs排污费,主要包括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五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通过经济杠杆,引导企业从源头减排并加强末端治理。

  当前,我国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以臭氧(O3)、细颗粒物(pm2.5)为特征的区域性复合型污染日益突出,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现象大范围同时出现的频次日益增多,成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作为促进臭氧和pm2.5形成主要前体物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也日益受到社会的关注。因此,控制VOCs的排放是控制大气中pm2.5的重要手段之一。
  
  近两年随着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完善,VOCs已经成为各地大气污染治理的一大重点。专家认为,新大气法操作性和针对性强,将VOCs纳入监管范围为其治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给企业上“紧箍咒”的同时,也给环保技术的推广带来了机遇。
  
  北京市环保局等部门于9月15日联合下发通知,从今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开始征收VOCs排污费,主要包括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五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通过经济杠杆,引导企业从源头减排并加强末端治理。
  
  北京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王春林指出,此番对VOCs开征排污费,按照“谁污染环境谁付费”原则,是发挥经济手段促进治污减排,也是遵循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环保部《关于印发〈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试点办法〉的通知》。
  
  “差别化排污收费,收费标准体现奖优罚劣,鼓励深度治理。”王春林说,存在VOCs排放超标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其付费将是排放浓度达标基础上减半企业的4倍。
 
  据介绍,通过VOCs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北京市排放限值的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对于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VOCs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
  
  据了解,根据2014年北京市工业源清单统计结果显示,北京印刷行业VOCs排放量为5354吨,占工业源总排放量(扣掉石化工业源)的17%,虽然不是VOCs排放大户,但占比也不小。(数据来源于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根据以上2014年数据,假如按照征求上限即40元/公斤,北京市印刷行业每年被征收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将达到2.1416亿元。即使1660多家企业全部设置了废气治理设置,达标10元/公斤的收费标准,每年也要为此支出5000多万的费用。
  
  2014年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含出版物印刷、数字印刷、专项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其它印刷)主营业务收入302亿元,利润总额30.5亿元,以此一年征收下来,就是0.7%的营收、7%的利润。
  
  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企业缴纳排污费后,不能免除其防治污染、赔偿污染损害的责任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因此,也将促使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充分考虑环境因素和排污成本,通过深度治理和严格管理,达到减少排放的目标。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的征收,将有力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淘汰高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油墨等高污染产品和生产工艺,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
 

[时间:2015-09-23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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