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产业虽然是发展较快的新兴产业,但因其投资回报周期长、无形资产比重大,因此在向银行贷款过程中存在缺乏固定资产抵押、担保能力较差等问题。那么,如何才能破解长期以来融资困难的发展瓶颈?近日,湖北省武汉市版权局联合武汉市文产办、武汉市财政局发布了《武汉市著作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办法》。根据该《办法》,武汉行政辖区内的企业开展版权质押贷款且还贷完结之后,可以获得30%或50%的利息补贴,扶持的重点是中小微企业。《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武汉市文化局(版权局)副局长魏善波。
据魏善波介绍,近年来,武汉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态势良好,重要行业竞争优势明显,版权创新能力明显提升。2014年,武汉市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5923件,同比增长40.36%,登记量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排名第六位,中部城市排名第一位;一般作品著作权登记也达到了近2000件,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居于前列。但是,文化企业普遍缺乏版权价值运用能力,版权质押贷款业务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武汉市版权局认为,开展版权质押贷款,是激活文化创意企业大量闲置的无形资产,破解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有效措施。为此,2014年3月,该局组织各商业银行和文化创意企业,举行了版权质押贷款现场签约仪式,总金额达1.39亿元,全年超过1.5亿元。这标志着该市加强版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金融与文化融合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在这种背景下,武汉市版权局、武汉市文产办、武汉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武汉市著作权质押贷款贴息暂行办法》。这是该市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该市版权公共服务制度建设方面的积极探索,有力地完善了版权质押贷款融资体系。
记者看到,该《办法》对于贴息对象、比例、额度、条件等都进行了明确。贴息对象为武汉行政辖区内的企业开展了版权质押贷款且还贷完结之后,可以获得利息补贴,扶持的主要对象是中小企业。贴息比例为企业支付著作权质押贷款利息总额的30%。但对具备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或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单位、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等条件的企业,可按照50%的比例予以贴息。贴息额度上,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50万元。对于贴息条件,《办法》也明确要求要符合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著作权质押贷款合同且已履行完毕;企业已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企业既是贷款合同的借款人,又是所出质的著作权的权利人等条件。
专家认为,《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带动武汉市版权质押贷款工作,提高企业开展版权质押贷款积极性,破解文化创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助于鼓励企业将版权资产转化为市场资本运作能力,有助于明显提升文化创意、软件信息等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将会对文化产业发展起到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魏善波表示,希望有更多的文化创意企业,积极地投入到版权的创造运用中来,用现代化的版权制度来实现文化创意的市场价值。市文化局(版权局)将大力完善版权资产评估、流转和变现机制,积极打造集版权登记、评估、交易、投融资、信息发布、维权为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继续加深文化创意与金融的合作与创新。
[时间:2015-09-10 作者:刘蓓蓓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