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教材的这些新规定,你都知道吗?

中小学教材

  9月1日到啦!这两天,全国各地很多学校都如期开学,短暂美好的假期就这样过去了,新的学期到来了!对于同学们来说,上学第一天最开心的莫过于可以领到新的课本,那么今年关于中小学生教材出台的这些新规定,您都知道吗?

  下放教材定价权

  6月9日,国家发改委表示下放教材和部分服务价格定价权限。下放到省级管理的定价项目包括教材价格,即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基准价。

  列入中小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和列入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印张(印一本书需多少纸张)基准价及零售价格,由省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出版行政部门按照微利原则确定。

  开学前夕,记者也了解到,新学期,很多地区的教材都开始实行这一政策。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商品和服务成本差别也较大。将教材价格及公证服务、司法鉴定服务收费标准下放省级管理,有利于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教材价格及有关服务收费标准;有利于减少行政成本,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做好市场的有效管理,相信这一策略也会带来积极的效果。

  绿色印刷话题老生常谈

  教材施行绿色印刷已经是行业的一大发展方向,很多地区都积极响应教材绿印的政策。近年来,北京、广东、上海、青海等众多城市已陆续实现中小学教材绿色印刷的100%全覆盖。暑期正是秋季学期教材印制的关键时期,全国各地的教材印刷企业都把印制教材作为一年中的头等大事。在紧张的印制过程中也不断的传出消息,多个地区加速推进今年秋季中小学绿色印刷教材的印制,争取为更多的教材“穿绿衣”。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出台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部门联合印发了《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办法》明确,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而且,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购买与使用实行自愿原则。

  同时,《办法》全文还明确了教辅材料在多个方面的管理办法(以下为部分选取):

  ·印刷复制管理

  (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机制。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出版发行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管理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议公告目录内的教辅材料价格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主管部门要会同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列入本地区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价格监管。

  (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评议公告目录以外的教辅材料,由出版单位自主定价。在每学期开学前,出版单位要在本单位互联网页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所出版的所有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情况,包括开本、印张数、印张单价、零售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小结:

  新的学期开始了,作为印刷人,希望能够有越来越多的孩子用上绿色课本,同时也希望教材教辅这个市场的经营越来越有序。

[时间:2015-09-01  来源:必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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