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研究邹韬奋出版经济
邹韬奋是我国著名的出版家、政论家,杰出的新闻记者。他主编的《生活》、《大众生活》、《全民抗战》周刊以及《生活日报》等曾经风行海内外,对中华民族的解放和进步文化事业的发展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在长期的出版实践中,邹韬奋也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出版经济思想。
一、强调出版企业的公益性和经济独立性
抗战爆发以后,邹韬奋积极参加上海文化界与新闻界的抗日救国运动,并在这时开始酝酿创办《生活日报》,确定该报以“救国救民”为宗旨,将办报刊与民族解放紧密联系在一起,强调出版企业的公益性,提出注重为大多数民众谋福利,不以赢利为最后目的。“我们创办日报既非志在赚钱,不过欲为社会增一民众喉舌”(《漫笔》,《生活》周刊第7卷第43期)。邹韬奋创建生活书店之目的也不是为了赢利,而是为了扩大宣传阵地。当时《生活》周刊随时都有被国民党查封的可能,有了书店,刊物即使被封,也可以换个名继续出版刊物。因此,当时的生活书店虽然效益较好,但就其性质而言,仍“不是私人牟利企业,而是集体经营的文化阵地”(胡愈之:《我的回忆》,江苏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1页)。
邹韬奋认为出版企业经营的根本目的、出发点与立足点在于坚持独立自由这一体现中国民主报刊优良传统的新闻原则。“所谓独立自由,即永有其为民族为民众的福利而奋斗的独立的精神和自由的意志。”(《独立自由的生活日报》,《生活》周刊第7卷第15期)邹韬奋认为“绝对不容侵犯的是本刊在言论上的独立精神,也是所谓的报格”。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中,要凭独立自由之原则办一张“真正人民的报纸”,首先必须在经济上保持独立,不为任何大资本所控制。邹韬奋主张公开经费来源,不接受任何团体或个人的私人津贴,不接受欲操纵公司之股。《生活》周刊事业的维持与发展,全恃营业所得(即发行、广告及出版书籍各方面的收入),绝对不接受任何团体或私人的津贴。
当然,强调出版企业的公益性和独立性并不完全排斥出版企业的商业性,而是体现出版企业发展的政治性、事业性与商业性相统一的辩证思想。邹韬奋出版经济思想所体现的商业性不是停留在一般意义上,而是具体地体现在不以赢利为最终目的,因而这种商业性仅要求企业坚持“收支相抵原则”,而非我们一般意义上所说的“利益最大化原则”。《生活》周刊当时的发行量已达20万份,在当时来说,规模是较大的,完全有可能赚较多的钱。而实际上《生活》周刊却“实无资产”,其真正原因还在于邹韬奋本人坚持出版企业要注重社会效益的思想。
二、以内容为根本,广告为辅助
邹韬奋在出版经营上强调出版以内容致胜,在材料与内容的取舍方面不停留在低水平的“趣味性”上,而是以时事与民众利益为重点。邹韬奋在上海创办《生活日报》时决定,“在取材方面,除重要的新闻应有尽有外,特别注意:(1)农工疾苦,(2)妇女运动,(3)青年修养,(4)华侨状况,(5)为大多数民众谋福利之经济建设及教育建设。”(《创办生活日报之建议》,《生活》周刊第7卷第9期)在他所创办的《大众生活》、香港的《生活日报》等报刊的内容选择上都坚持以民众利益与民族解放为重点,而不是靠“低级趣味”来吸引读者。
在广告经营方面,邹韬奋坚持自己的思想与主张,“略有迹近妨碍道德的广告不登,略有迹近招摇的广告不登,花柳病的广告不登,迹近滑头医生的广告不登,有国货代用品的外国广告不登。”“凡不忠实或有伤风化之广告,虽出重金,亦不为之登载。”他还对当时报刊的广告经营现状进行了批评,认为报纸为维持经济自主的生存,不得不有相当的广告收入,但当时的大报过于营业化,简直是广告报!没有较多的广告收入怎么办?邹韬奋在经营上制定了从销数上着眼,在出版物营销上主张建立全国通讯网,通过扩大销路,增加出版物的销量来增加收入。他在上海创办《生活日报》时就要求“本报不必只在上海推广,应就全国各县,分区竞销”(《创办生活日报之建议》,《生活》第7卷第9期)。
三、加强出版企业制度建设
第一,建立组织制度来界定股东权利和义务。邹韬奋在上海创办《生活日报》时,为“防有私己作用者之阴谋操纵或破坏”,采用“信托人”制度来全权主持报社的工作。但是因“信托人”制在当时国民党政府的《公司条例》上没有根据,遂采取“股份两合公司”的办法管理报社。所谓“股份两合”,即由报社任“无限责任股东”,其余投资赞助者都是“有限责任股东”。无限责任股东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负担经济上之无限责任;关于公司管理言论编辑等等事项,则为专一责任增高效率起见,由无限责任股东聘任若干人组织干部全权主持之。至于“有限责任股东”,得于股东中选出监察人五人(监察人任期一年,但可连选连任,“无限责任股东”不得为监察人),“有限责任股东”有监督财政之权,而无操纵行政之权。
第二,建立会计制度来保证经济公开。没有公开的经济制度,就很难让民众相信出版企业的公益性。因此,邹韬奋在创办《生活日报》之初就确定“经济独立,会计公开”的原则,并且制定了较为完善的监察人制度来进行监督。
第三,主张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在这方面,邹韬奋从制度上规定得较为详细。例如在《生活日报社股份两合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详细地制定了出版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如有盈余,先提法定公积十分之一,再提付利息六厘,余下的再从无限股东版权红利(5%)、股东红利(40%)、职工奖金(20%)、特别公积金(35%)等方面作百分分配(参阅《生活日报社股份两合公司章程》,《生活》周刊第7卷第12期)。
虽然从日后《生活》周刊社停办、上海《生活日报》“流产”、《大众生活》被封闭、香港《生活日报》的自动停办等情况来看,邹韬奋的出版经济思想并没有在出版实践中取得成效,但是其主要原因并不在于他的出版经济思想不成熟,而是缺乏实现的社会土壤。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中国,民穷国破,加上国民党政府对内实行新闻封锁与压制,以救国救民和追求社会效益为宗旨的出版企业自然难以生存。
[时间:2015-08-04 作者:邓向阳 来源:中国网-传媒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