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股权分置改革的方案为流通A股股东每10股获得股票为3.8股;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3月29日;

  3、复牌日:2006年3月3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4、自2006年3月3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由“北人股份”变更为“G北人”,股票代码“600860”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情况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刊登在 2006年3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

  二、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复情况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6年3月14日下发了《关于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资产权字[2006]25号),批准了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北人股份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北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北人集团”)向流通A股股东每10股流通A股支付3.8股对价,北人集团支付给公司流通A股股东股份总额为2,736万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原非流通股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北人集团履行相关法定承诺义务,承诺如下:

  (1)北人集团承诺在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上述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且承诺上述限售期限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价格不低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前三十个交易日流通A股加权均价的110%(4.29元/股)。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该价格进行除权处理。

  (2)北人集团承诺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人集团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北人集团承诺将支付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所有费用。

  (4)为增强公司凝聚力,保持北人股份长期、稳定的发展,北人集团承诺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提请北人股份股东大会批准建立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二)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四、股权登记日、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3月29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3月31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五、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3月31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北人”,股票代码“600860”保持不变。

  六、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A股股东。

  2、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七、股权结构变动表

  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总股本不变,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八、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九、其他事项

  1、公司名称: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

  3、邮政编码:100176

  4、董事会秘书:戎佩敏

  5、电话:010—67802565

  6、传真:010—67802570

  十、备查文件

  1、《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7日

[时间:2006-03-28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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