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与西通3D打印机诉讼案 天威终审胜诉

天威西通3D打印机诉讼案

  近日,珠海天威飞马打印耗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对外宣布,针对天威与西通3D打印机专利诉讼案已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123及124号民事裁定书,分别撤销原一审民事判决;驳回珠海市东拓贸易有限公司(珠海西通关联公司)、珠海西通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通”)的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相关解释: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提起上诉的裁定作出的裁定是终审裁定,一经宣布,即发生法律效力。

  至此,西通在珠海起诉天威3D打印机侵权一案,以天威胜诉告终。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分别宣告西通3D打印机两项涉案专利:挤送装置实用新型专利201320463657.2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201330341637.3专利权全部无效。

  天威方面表示:“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提起上诉的裁定,已充分说明天威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无论是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是对他人知识产权的尊重。天威将持续技术创新,继续做好业内知识产权典范企业。”

[时间:2015-06-30  来源:再生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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