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在中宣部召开的文化产业发展座谈会上,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了第七届“文化企业30强”名单,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入选。其中,广播影视、出版发行企业19家。
本届“30强”企业推荐认定工作于今年3月启动。在评价指标上,除主营收入、净资产、净利润、纳税总额外,还强调了企业获奖和出口评价指标,体现了对文化企业确保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导向要求,体现了对推动文化企业走出去的鼓励与支持。从本届“30强”企业推荐认定情况看,骨干文化企业的总体规模实力和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不断增强,文化产业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与往届相比,本届“30强”企业呈现四大特点:
——总体实力更强。本届“30强”企业主营收入2802亿元、净资产2503亿元、净利润272亿元。其中,主营收入、净资产均创历史新高,分别比上届增长14%、21%,连续两年保持超过10%的增长率。上届“30强”中有26家企业在本次继续入围,占总数的87%,且主营业务收入、净资产分别比上年增长12%、19%。
——更加注重社会效益。本届“30强”企业中有20家企业获得《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整改总体方案》认可奖项,占总数的67%,获奖数量为161个,比上届增长9%。一半以上的企业设置了专门机构,加强对内容导向的审核把关。
——走出去力度更大。出口总额为上届新增加指标,也是本届增速最快的指标。本届“30强”企业共有23家企业开展了出口业务,比上届增加3家,实现出口总额52亿元,比上届增长33%。
——国有企业优势地位继续凸显。本届“30强”企业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22家,占总数的73%,比上届增加1家,主要经济指标(主营收入、净资产、净利润、纳税总额)均占本届“30强”企业相关指标总和的80%以上,净利润和获奖个数指标占比超过90%。
此外,本届“30强”专门附加设置了“30强”提名企业。
本届“30强”企业广播影视类名单:
江苏省广播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华录百纳影视股份有限公司。
本届“30强”企业出版发行类名单:
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出版集团公司、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山东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本届“30强”提名企业名单:
中原出版传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湖北长江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华夏电影发行有限责任公司、读者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达时代集团、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时间:2015-05-1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