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公布并处罚第四批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

总局不合格图书

  3月31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了“出版物质量专项年”第四批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关出版单位警告的行政处罚。

  据总局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通报,有18家出版单位的21种图书的编校质量为不合格。此次公布的不合格图书,存在的主要差错包括一般性字词差错、体例差错、知识性差错等。一般性字词差错较多,包括错字、漏字、多字等”;知识性差错方面,存在引文多处与原文不符、与历史史实不符以及专有名称错误等。 

  目前总局已经依据相关规定,对上述18家出版单位分别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18家出版单位自检查结果公布之日起30日内,全部收回不合格图书。2014年总局共查处和通报少儿类、教辅类及其他类的4批次51种编校质量不合格图书,占总抽检量的10.87%。 

  2015年总局将继续加大图书质量检查力度,并将2015年确定为“出版物质量提升年”,重点围绕少儿读物、教辅读物、文艺类图书和养生保健类图书,深入推动各地开展出版物质量检查工作,进一步推动出版业从以数量规模增长为主向以质量效益提高为主转变。 

[时间:2015-04-21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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