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协教字〔2015〕15 号
各省(区、市)印刷协会、中国印协各分会、各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申报人员:
根据原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下发的(新出职改〔2012〕112 号)文件精神,由我会协助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做好印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的联系征集、整理、初步审核申报材料等工作。
由于总局申报文件印发到申报截止时间较短,请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不限申报企业性质)组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参照《2014 年度新闻出版单位经济、会计、印刷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知》(见附件)提前准备相关申报资料。
具体申报条件及要求以2015 年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人事司发布的2015年申报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时间:2015-03-17 来源:必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