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环保部通报新修订的《环保法》4个配套办法,分别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上述办法作为落实新《环保法》54项配套措施的一部分,与新《环保法》一起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有助于各级环保部门将新环保法赋予的监管权力和手段落到实处。
新环保法的配套措施接连不断出台,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近日联合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规定污水处理收费需包含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公安部、环保部等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出台《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这都为震荡市中的节能环保概念股上涨起到一个推波助澜的作用。
环境污染治理设备、工程、运维、监测领域类股均将受益。“解释办法”配套措施出台,犹如新环保法插上翅膀,可操作性增强、公众参与力度加大,同时,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环境综合治理等将得到有效落实,监测领域基于其降低执法成本、提高风险预警功能将受益,维持行业“增持”评级。
[时间:2015-01-13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