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期待“禁塑令”早日落地生根

禁塑令

  2015年1月1日,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对于违反这一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将分别处以最高3万元和最高200元的罚款。这也成为中国施行“限塑令”6年以来,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从“限塑”到“禁塑”,新规引发了广泛热议和关注。

  1902年,奥地利科学家马克斯·舒施尼发明了塑料袋,这种包装物既轻便又结实,在当时无异于一场科技革命,人们外出购物时顿感一身轻松。然而,由于塑料袋大都是用不可降解材料生产的,处理这些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但这两种办法都不利于环保。据科学家测试,塑料袋埋在地下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并且严重污染土壤,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则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它也因此被讥为20世纪人类“最糟糕的发明”。

  为了减少塑料垃圾污染,自2008年6月1日起,我国就开始实行了“限塑令”,要求在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几年过去了,从实际效果看,“限塑令”可以说已经沦落为“一纸空文”。之所以如此,一是只着眼于“限制”和“有偿使用”,强制性、约束力不强。二是劣质薄塑料袋成本低廉、携带方便,目前市场上很难说能找出与之“媲美”的替代品。三是宣传力度不够所导致的生产厂家、零售商家、公众的环保意识与社会责任感的缺失。四是相关专业法律法规不健全,执行力度、持久度严重不足。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仍然大行其道的今日,吉林省重拳出击,颁布“禁塑令”,值得肯定。

  要想让“禁塑令”产生实效,执行是关键。相关部门应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环保部门应一律叫停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企业,同时停止此类项目的审批。工商部门应加大对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力度,对重点环节和流通领域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政府要加大对环保产品的扶持,加快替代产品的研发、生产和供应。同时,要引导、鼓励消费者们“拎起菜篮子”、“提起布袋子”。

  期待吉林省“禁塑令”早日见到实效,同时,也期望其他省市学习吉林省的做法,陆续出台“禁塑令”,保护我们的生活环境。

[时间:2015-01-12  来源:安阳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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