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促进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

  2015年1月1日,《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将正式实施。12月24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在南京召开贯彻实施座谈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江苏省相关部门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探讨我国首部促进全民阅读地方性法规的现实意义和落实路径。

  江苏全民阅读进入法制化轨道

  谈及《决定》颁布实施的意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仲梓表示,《决定》的颁布实施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全民阅读,构建全民阅读法律保障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适应江苏经济社会发展,依法保障公民的阅读权利,引领全民阅读风尚的内在要求。

  “全民阅读立法,就是一场赢在明天的战役。”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表示,《决定》的出台充分彰显出江苏省对于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的重视和积极推动,具有首创意义、示范效应和带头作用。朱兵说,《决定》明确规定了江苏省各级政府在推动全民阅读工作中的三项任务:培养公民阅读习惯、提高公民文化素养、建设书香江苏现代化建设。同时,《决定》详细明确了政府在推动全民阅读活动中所肩负的职责、充分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障特定人群阅读权利。这些对于全国及其他地方全民阅读立法工作的推进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和参照作用。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少军认为,《决定》既对以往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予以法制化固定,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阅读基础设施综合利用不够、社会力量作用发挥不够、阅读公共资源投入不够等瓶颈制约取得突破,同时明确和强化了政府推动全民阅读公共服务的责任,从组织、设施、经费、人员等方面为全民阅读提供全方位法律保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决定》为我们在新起点上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江苏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局长、江苏省全民阅读办公室主任周琪表示,《决定》是书香江苏建设的一座里程碑。

  把《决定》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版管理司副巡视员袁岳伦表示,要发挥各界力量,贯彻实施《决定》,做好宣传培训,让《决定》在江苏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研究部署《决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对于各地各部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快推进书香江苏建设必将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决定》实施的配套措施,地方各级人大要切实加大依法监督检查的力度,全力支持和督促把《决定》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许仲梓表示,在贯彻实施中要突出政府引导的责任,突出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公共阅读设施网络,突出未成年人和其他重点人群良好阅读条件的营造,突出抓好各类阅读活动的组织和有关人员的阅读示范。

  陈少军表示,推动《决定》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探索良性互动,以书香地区、行业、系统、单位建设示范点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公益普惠、平等便利的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公共阅读服务体系,确保完成到2020年江苏全省居民综合阅读率达到90%的目标任务。

  “俗话说得好,打铁先得本身硬。”江苏省文化厅副厅长裴旭在座谈会上说,要群众做的事,干部要带头去做。他表示,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政府机关首先要带好头、迈好步,以实际行动来落实《决定》精神要求。

  江苏省作协主席范小青说:“创作一部好的作品,是作家的职责,是作家追求的目标,也是作家们为全民阅读所做的一份贡献。”

  江苏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焦建俊表示,全省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要在学习、贯彻、维护《决定》上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努力营造学习宣传《决定》的浓厚氛围;要引导创作出版,为深化全民阅读提供更多优秀作品。

[时间:2014-12-30  作者:王坤宁 李婧璇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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