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局通报10月份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情况

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

  11月24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通报了10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完成进度情况,以及1~10月份该项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

  根据通报,10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总体工作完成情况较好。行业商业企业共计向同省(区、市)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680.78万只,单月返还比例为75.18%;其中河南、贵州、甘肃、浙江、江苏、北京、陕西、福建、安徽等省级商业企业当月返还同省(区、市)工业企业卷烟包装箱的比例较高。工业企业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的卷烟总数量为117.46万箱,单月完成全年循环利用任务总量的11.75%;其中川渝、河南、广东、江西、福建、安徽、云南、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任务完成进度较快。

  通报总结了2014年1~10月份行业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的总体情况。1~10月份,行业商业企业累计向同省(区、市)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6602.47万只,累计返还比例为67.4%。福建、陕西、浙江、内蒙古、安徽、广西、湖南、北京、天津、河南、贵州、山西、甘肃、海南等14家省级商业企业累计返还比例均超过80%。工业企业累计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的卷烟总数量为869.05万箱,完成行业全年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任务的86.9%。福建、云南、安徽、贵州、浙江、陕西、江苏、湖北、广西、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累计任务完成进度较快,已完成全年任务量的90%以上,其中,福建、云南、安徽、贵州、浙江、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已完成全年核定任务。

  通报指出,截止到10月底,四川、重庆、青海、江苏、北京、天津等省级商业企业和上海、陕西等省级工业企业积极开展毗邻省份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时间:2014-11-26  来源:烟草在线]

黄品青微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