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定点印刷统一优惠10%

  25家企业通过竞争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新一期印刷服务定点采购供应商,这是自治区财政厅近日发布的《关于2014-2016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印刷服务定点采购的通知》透露的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以下简称"广西采购处")处长黄钢平介绍,同一预算级次单位年度预算金额在5万元(含)至50万元(含)之内的印刷项目,应在本次确定的25家供应商内实行定点采购。对于年度预算金额5万元以下的印刷服务,广西采购处仍提倡采购单位实行定点采购。

  执行环节,采购单位要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填报采购计划,经广西采购处审核批复后实施采购。具体要求为:向3家以上定点供应商发询价函,在满足业务需要和质量要求的情况下,选择最低报价者成交。

  据了解,此次印刷服务定点采购合同有效期为两年,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9月30日止,定点供应商的优惠率统一为10%。

  广西采购处会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供应商履行协议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供应商不诚信履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将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停止供应商定点采购资格、取消下一次定点采购投标资格等处理。

[时间:2014-10-20  作者:政府采购 印刷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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