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进节能减排 “减出”一片蓝天

新疆节能减排

  “天蓝得不像话!”“比梵高的画还蓝”“北京的朋友不要羡慕嫉妒了,直接恨吧”……今年“十一”、古尔邦节期间,新疆各地网友纷纷在微博、朋友圈晒蓝天白云图片,形容新疆蓝天的词汇也屡出新意。

  今年“双节”期间,据自治区环保厅公布的监测结果显示,全疆19城市空气质量优、良日数比例为85.5%,轻微污染日数比例为13.8%,中、重度污染日数比例为0.7%。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日数比例增加4.3%,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总体较好。

  为保新疆的青山绿水,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提出了“环保优先、生态立区”的发展理念和“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新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也进入了新时期,新疆魅力日益彰显。

  自治区环保厅厅长杜力洪·阿不都尔逊介绍,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自治区在大气污染治理、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及生态保护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的投入。

  截至2013年,中央、自治区4年间共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2.83亿元。中央支持新疆的环保专项资金由2009年的1.28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4.4亿元。自治区环保专项资金由2009年的1.22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2.05亿元。自治区财政预算内专门设立了5项环保类专项资金,合计金额1.3亿元/年,这些环保专项资金的设立,为有效解决一大批突出的环境问题提供了物质基础和财力保障。

  节能减排“减出”一片蓝天

  望着河水奔流向前,居住在塔里木河南岸的阿不来提·依米提心里温暖异常。阿不来提家在沙雅县盖孜库木乡,乡亲们主要以种植棉花为生,塔里木河水是灌溉用水的主要来源。

  “听说以后不能随便打井了,这样塔河的水就不会断流,来年种棉花也不用发愁了。”阿不来提憧憬着今后不用再受干旱之苦。

  今年9月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新疆用最严格的制度来管理塔河,在塔河沿岸开荒打井取水的现象将得到扼制。

  新的塔河管理条例的出台只是近年来自治区环境保护政策制度的一个缩影。一条条生态“红线”、环保“高压线”向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的粗放生产方式说“不”。

  9月26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向辖区内776家小企业下发了关停并转的倒计时时间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776家乡镇工业小区和零星分散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工作。米东区通过关停并转项目的实施,预计每年可减少工业废气排放量35万立方米,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1606吨、氮氧化物排放量835吨、烟(粉)尘排放量1925吨,届时辖区环境质量将得到明显好转。

  为了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2010年以来,全区累计实施重点工程治理减排项目368个,结构调整减排项目592个,累计淘汰冶金、造纸、建材等落后产能1202万吨、小火电75.2万千瓦。全区脱硫机组占燃煤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的94.6%。截至2013年,全区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国家下达指标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未完成国家下达指标,减排压力依然较大。全区四项主要污染物单位产值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下降,全区污染防治水平得到提高,产业结构得到一定程度优化。

[时间:2014-10-20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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