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提高排放量标准和排污成本

排放量标准排污

  不久前召开的上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要培育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上海将采取哪些措施促使这一决策落地?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张全日前表示:“提升环境治理水平、推动环保产业发展、加速市场化为导向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将是这些课题的重点结合点和突破口,上海将从3个方面推进这项工作。”

  第三方治理优势明显

  近年来,上海市每年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都保持在3%左右,全市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但总体来看,上海市面临的污染形势依旧严峻。今年上半年,上海市环保系统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80件,同比增加12%。其中,不少违法单位被查实治污设施闲置或间歇运行。有环保人士表示,简单地将治污责任一股脑地推给排污企业,反而为部分违法企业偷排、超排创造了作案的机会,增加了环境监管部门的执法成本和难度。

  其实,在日益严苛的环保法律法规面前,大多数排污单位并不愿去触碰“高压线”,但很多单位却在治污上因投入所限而“有心无力”。作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先行者,上海市在10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提出了多条鼓励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发展的内容,为全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夯实了基础。

  “一些企业自购一套治污设备的花销,可以委托第三方治理数年。”主攻中小企业排污治理的上海某环保集团老总表示,即使治理同一个对象,排污企业和第三方专业团队所需的成本也不同,第三方治理可以比排污企业节省1/3左右。

  委托第三方治理,一方面,企业可以腾出精力专注于生产经营主业,谋得更好的发展。而借助合同的约束,第三方要保证治理的效果,还会对排污企业起到监督作用。另一方面,治污责任通过合同方式向环保治理公司转移和集中,环保部门也从监管分散的排放源,变为监管集中可控的第三方治理企业,降低了执法成本。

  两大因素阻碍发展

  早在16年前,上海就开始探索“谁污染、谁付费”的模式,近年来,在国家提倡鼓励“谁污染、谁付费”的大前提下,第三方治理的市场也逐渐趋向于正规,并走向成熟。目前,上海市第三方环境治理年产业规模约50亿元,约占工业和市政环保投入的1/5。

  对于未来发展,一家环保企业的总经理表示,他能感受到第三方治理逐渐趋于正规,但在这一过程中,需尽快从立法上明确排污单位、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责任义务。据了解,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第三方治理是通过服务合同的形式来实现的,但合同的签订并不会让治污的法律责任转移到第三方治理公司,一旦发生超排等行为,还是会处罚排污企业,第三方治理企业仅需承担合同明确的义务。这一现状让排污企业缺乏安全感,认为反正出了事一样都要被罚,何必找第三方来治理。

  此外,现有的处罚措施不够严厉也影响了排污企业购买第三方治理服务的积极性。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在限期治理期间排放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按规定,限期治理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假设此期间企业只因“整改不力”而被罚一次,那么其违法成本最高只有10万元,而添置一套治污设备和维护一条完整的治污工艺流程的成本远高于此。

  业内人士表示,第三方治理的成本优势只有在守法的环境下才能成立,当违法成本远低于守法成本时,第三方治理的低成本就没了优势和吸引力。

  三面发力推进第三方治理

  据了解,上海市将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性文件,全面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重点领域的试点,力争到2017年年底,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规范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市场机制,催生一批污染有效治理、产业健康发展的环保企业,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第三方治理经验。

  据张全介绍,近期,上海市将主要从3方面发力:明确责任、提升动力和行业自律。首先,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第三方治理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污染治理,或者在实施污染治理中弄虚作假的,予以行政处罚。这意味着第三方治理企业应承担因其违法行为造成污染的行政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出了事推给排污企业的情况不再会出现。

  其次,上海将提高排放标准和排污成本。一方面,今明两年,上海市将加快出台锅炉、餐饮油烟、汽车涂装、涂料油墨、印刷包装等行业的大气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及相应的治理技术导则和规范。另一方面,上海市将分步提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标准,按照排放水平实施阶梯收费。通过上述手段倒逼排污企业重视治污的成效,进而凸显第三方治理在专业、成本上的综合优势。

  最后,推动建立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诚信和行业自律体系。根据有关文件要求,上海将鼓励环境污染治理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开展能力评估、等级评定、培训教育、信息统计等工作,探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的监理机制,防止排污和治污单位“同流合污”。同时,监管部门将建立诚信体系,鼓励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发布年度环境责任报告,并将不规范运营、偷排漏排,以及运营设施未达到环保相关要求等信息纳入上海市企业征信系统和社会公共信用服务平台,与融资、担保等政府相关支持政策挂钩。

[时间:2014-10-11  来源:华凝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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