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印刷法规学习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印刷法规学习月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开展“印刷法规学习月”专项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文委、各印刷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指示要求和我市印刷行业监管工作安排,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决定在2014年10月份开展“印刷法规学习月”专项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促进北京印刷从业者学法守法意识的提高,维护行业秩序和安全稳定,为迎接建国65周年国庆和北京APEC会议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梁成林副局长担任组长,组员包括各区县文委的一名领导,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印刷发行处李国荣处长,北京印协一名领导。全面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专项活动办公室设在我局印刷发行处。负责专项活动的组织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各区县文委要指定专门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

  二、活动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组织学习

  (1)9月下旬,发放《印刷复制行业政策法规汇编》(2014版),做到出版物印刷企业从业人员“人手一册”,其他类型印刷企业发放至班组。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编印,各区县文委负责发放到印刷企业。

  (2)10月份,组织开展印刷行业群众性学习法规活动。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总体部署,各区县文委负责本辖区开展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和检查督导工作。

  (二)检查验收

  (1)组织知识竞赛。10月20日前,各区县通过组织考核竞赛等方式,各选拔出一支代表队(1名文委领导担任领队,3名参赛队员)。10月底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组织16支区县代表队参加的知识竞赛。11月上旬,我市推荐3支代表队参加“京津冀印刷行业法规知识竞赛”。

  (2)组织全员?己恕?10月下旬,由市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统一命题并在网站发布,各区县文委指导印刷企业自行组织全员考试,负责回收阅卷,汇总成绩后报我局印刷发行处备案。

  (3)进行总结讲评。11月上旬,各区县文委报送本区县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形成工作总结,对优秀的单位及个人实施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进行通报批评。

  三、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活动是贯彻上级指示要求,在重大活动期间组织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强化性监管活动,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加强指导。

  (二)全员参与,讲求实效。各印刷企业要科学统筹好法规学习与日常生产的关系,认真组织全员性的学习和考核,积极推荐优秀人员参加竞赛,注重把学习成果转化成守法经营的实际能力。

  (三)认真学习,争创佳绩。全体印刷从业者通过学习活动争当懂法、守法标兵,各区县文委要认真选拔参赛队伍,争取在全市竞赛和京津冀三地比赛中取得好成绩。

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4年9月24日

[时间:2014-10-09  来源: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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