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昌吉州“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及日常环境监察中发现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为加快推进“蓝天行动”计划中环境治理项目落实,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厉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月1日,昌吉州环保局、监察局和经信委联合对在淘汰落后产能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等6家企业及对在“蓝天行动”计划、污染减排工作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并责成企业限期整改。
本次约谈的22家企业分别是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热电厂、天龙矿业铝业公司小火电机组,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阜康市大黄山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头屯河水泥厂、玛纳斯德之源洁净煤有限公司、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新疆中泰化学阜康能源有限公司;新疆东平焦化有限公司、吉木萨尔县华源焦化公司、优派能源(阜康)煤焦化有限公司、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木垒县天意煤化工有限公司、呼图壁县新源煤炭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新铝铝业有限公司、昌吉高新科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疆艾萨尔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再生江北纸业有限公司、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昌吉金源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昌吉市昌吉热力、昌吉市兴隆热力。
会议对22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一一通报,并责成企业限期整改。22家企业负责人也一一做了表态。被约谈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将按照整改要求,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加大资金投入,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今后企业将加大对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环保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的认识,狠抓环保工作落实,加大环境整治投入,切实保护好昌吉州的蓝天白云。
[时间:2014-08-15 来源:天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