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环评将设“正负面清单制度”

环评环保

  四个月前,惠州拉开了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序幕,在这一框架下的环评审批改革今日终于落下一子。南都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惠州市环保局关于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下称“审批改革方案”)今日将正式发布。该方案显示,惠州首次设立了环评“正负面清单制度”,今后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其环评手续将可大为缩减。

  正面清单项目即报即批

  对投资项目的环评审批设立正、负面清单,这是审批改革方案中的一大亮点。据了解,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主要是农林水利、公共道路和社会服务类投资项目,共有3类16项。而列入负面清单的则是在指定流域、区域不符合各级产业准入政策的项目,如市区的造纸、印染项目,东江流域的重金属排放项目等。

  据悉,列入正面清单的项目,环评审批可从简。建设单位下载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签下环保承诺书,即可直接在市县(区)环保部门服务窗口进行申报,或进行网上申报,资料审核无误后,即可当天办理许可手续。“以前一个环评手续,要通过副科长、科长、副局长、局长等一系列的内部流转才能批完,现在窗口的办事科员就能批。”昨日市环保局副局长朱燕含解释道,这相当于科员把以前局长的活给干了。

  而一旦被列入负面清单,这样的建设项目就等于被判了“死刑”。审批改革方案要求,负面清单的项目在指定区域不得建设,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环评文件。

  清单外项目审批适当简化

  正、负面清单都没有列入的项目又怎么办呢?审批改革方案提出的做法是,在环评的前提条件、环评内容和受理程序上进行适度简化。“一些程序以前可能要1-3个月甚至更长,通过简化10个工作日就能办好。”朱燕含说。

  据了解,以往一个建设项目要进行环评审批,往往需要到国土、规划、林业、农业等部门取得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控制性规划等方面的意见书,然后才能进行环评审批。而今后,这些意见的取得不再需要建设单位去“跑”,由环保部门自行向相关部门征求即可,“也就是从建设单位‘跑’,变成环保部门‘转’,毕竟业主‘跑’的效果不如部门之间公对公办事。”

  在环评内容上,指定的项目的环评也能削减不少。比如,一个新的电镀企业要进驻博罗龙溪电镀基地,按照以往的做法,该企业的环评必须对选址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与评价、进行选址合法合理性等评估。但事实上龙溪电镀基地在设立之初就对上述事项进行过严格评估,因此审批改革方案提出,基地的环评结论可以作为新进项目环评的依据,新项目的环评重点突出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风险评价等内容即可。

  声音

  市环保局副局长朱燕含:“简化审批不等于放松监管”

  此外,审批改革方案还对环评技术审查进行了分类管理。按照分类管理,无污染或轻污染的一般项目市环保局可直接出具技术评估意见,轻化工、道路桥梁等项目的环评可由专家函审,其他的项目才要求专家会审。据了解,此前不论何种项目的环评文件均需要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对于建设单位而言,这在时间和金钱上的投入都很大。

  尽管本次改革在审批手续上给建设单位松绑不少,但昨日市环保局副局长朱燕含向记者介绍该审批改革方案时反复强调,“这次改革方向是‘轻审批,重监管’,简化审批程序不等于放松了监管。”朱燕含表示,即使是审批简化的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项目投用以后依然会受到监管,如果哪个企业把自己虚报成正面清单的项目,或者做不到环保承诺书的要求,“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负”。

  监管也不仅仅面向建设单位,审批改革方案还提出,惠州将对环评机构进行信用管理。环评机构的信用等级,将从遵纪守法情况、管理的规范性、环评文件的编制质量和修改时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年度监督考核,以规范环评机构从业行为,提高项目环评编制质量,推进环评提速。

[时间:2014-08-01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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