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上市出版发行企业紧急应对证监会新规

上市出版发行证监会

  按照证监会此前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中止审查分为:情形一、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情形二、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情形三、对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存在质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情形四、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而此次被“中止审查”的待上市出版发行企业,均属于“情形一”。

  值得一提的是,“中止审查”并不意味着上市进程终止。发生“中止审查”事项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需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说明,证监会将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自查、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派出机构核查或者直接现场核查等措施。如果“中止审查”事项已经消除、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已经进行澄清或者采取纠正措施的,恢复审查。申请恢复审查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恢复审查,恢复审查后,证监会将参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的受理时间安排其审核顺序。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被“中止审查”的绝大多数待上市企业均因财务数据过期,出版发行企业更是无一例外,根源在于此前证监会“史上最长IPO暂停”。文轩回归A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新规规定,材料有效期过了6个月的都要中止,也就是2013年年底报进去的全部都中止审查了,要解除“中止审查”的条件就是在后继3个月补中报,这些“中止审查”企业在补充财务资料后就可恢复IPO排队。目前文轩正在积极更新申报材料过程中,公司会在证监会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前完成半年报等相关材料的更新,具体的半年报业绩数据会在预披露更新稿中进行信息披露,“我们对于继续走IPO之路的目标一直非常肯定且明确”。

  可一集团董事会秘书刘滢也表示,他们提供给证监会的财务报表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可证监会规定财务报表的有效期是6个月,意味着需要提供今年上半年的财务数据。可一正在更新财务数据,按证监会要求,8月31日之前补充完毕,就可再次进入预披露阶段,否则就会被终止审查了。中国科技出版传媒办公室主任张凡及读者出版传媒上市办也回复中国出版传媒商报记者,正在补今年的半年财务报表。

  此外,新规规定,出现申请人主动要求撤回申请,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且未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或者虽提交延期回复的报告,但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充分等情况,均会出现终止审查的情况。终止审查则意味着这一次的IPO申请已经完结,未来如果再次申请IPO,则需要重新排队。其中,本打算在创业板上市的北京时代华语图书股份有限公司于4月4日终止审查,安徽出版集团旗下安徽华文国际经贸股份有限公司则因券商问题于7月1日终止审查。

[时间:2014-07-28  来源: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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