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向世界贸易组织(WTO)提议实施新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一旦提议通过,新法规将取代自2000年以来实施的标签法规。
新食品标签法规内容包括:
1. 预包装食品标签符合法典中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般标准;
2.预包装食品、最佳赏味期限、保质期、食品序列号、重新包装以及致敏原的定义;
3.除个别情况外,新的食品标签法规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都有食品标签;
4.需明确申明食品中某些物质或原料成分;
5.标签信息中的最小字体大小;
6.以防预包装食品中含有某些致敏成分,需在食品标签中列出致敏原信息。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要与进口商、检验检疫部门或行业协会加强联系,密切关注泰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的修订和实施日期,尽早研究应对措施;二要深入研究泰国预包装食品标签法规要求,严格按照新法规要求进行设计和标注;三要严格审核产品包含的致病原,并在标签中明确相应信息;四要借助权威性第三方实验室或检验检疫服务平台的技术能力,加强检测,确保产品顺利出口。
[时间:2013-12-03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