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宣传部关于全国性评奖立项的批复

图书出版毕昇奖

  新闻出版署: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国性文艺新闻出版评奖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办发[1996]28号)精神,经我部部务会议研究,同意你们设立如下奖项:  

  1.国家图书奖。

  2.中国图书奖。

  3.全国优秀科普读物奖。

  4.中国期刊奖。

  5.全国优秀音像制品奖。

  6.毕昇奖。

  7.全国书籍装帧艺术展览评奖。

  8.中国韬奋出版奖。

  9.全国优秀中青年图书编辑奖。

  10.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奖。

  11.全国优秀电子出版物奖。

  特此批复。

中央宣传部

1997年5月27日

[时间:2003-11-06  来源:必胜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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