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8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13年8月30日召开的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合兴营口预印包装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建设合兴营口预印包装新建项目,由营口市合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营口合坤”,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五矿(营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具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并以营口合坤为本次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3-044号、2013-047号和2013-054号公告)。
营口合坤于2013年9月10日与五矿(营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具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本协议宗地位于辽宁(营口)沿海产业基地,宗地北临新富大街;东临规划企业选址地块;西临百威路;南临新园街。转让土地面积为58527.2平方米 (以国土部门宗地测量数据为准)。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本次转让地块单价为140元/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人民币8,193,808元。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以土地使用权证上注明的日期为准。协议双方约定在2013年12月底前开工建设,总投资额约为1.4亿元人民币,本项目预计于2015年7月01日前完成施工并投产。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三年九月十日
[时间:2013-09-11 来源:《证券日报》 ]